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打好我省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明确在我省消费扶贫已有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引导和完善政策,推动消费扶贫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深入推进。
省政府扶贫办主任陶长生介绍,消费扶贫是指社会各界通过购买来自经济薄弱地区和低收入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帮助低收入人口增收脱贫和经济薄弱地区长远发展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经济薄弱地区农业资源优势明显,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开展消费扶贫潜力很大。
《意见》围绕促进低收入人口稳定脱贫和经济薄弱地区长远发展,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推动各类市场主体与经济薄弱地区共同构建紧密销售渠道。《意见》提出,要以优质、安全、绿色为导向,促进经济薄弱地区农产品质量提升;要围绕产业转移和产业培育,强化经济薄弱地区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着力提升职业技能素质;要将消费扶贫纳入后方单位定点扶贫和各级结对帮扶工作内容,强化后方挂钩帮扶单位特别是苏南市县建立长期稳定产品供销关系、完善劳务协作机制等方面的责任落实。
《意见》坚持改革创新引领,强化供需衔接互动,全力拓宽消费扶贫路径。创新消费扶贫载体,加强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和流通服务网点建设,鼓励大型电商企业设立扶贫专卖店、电商扶贫馆和扶贫频道;创新产销对接方式,支持各地积极探索认购产品、领养种植、体验生态等消费形式;创新产业经营形式,着重对推进经济薄弱地区农产品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作出具体部署,着力推进农业产业经营机制创新。
《意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紧紧盯住扶贫产品和服务来强化政策举措,确保经济薄弱地区和低收入群众真正从消费扶贫中受益。完善基础设施,结合苏北地区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和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升经济薄弱地区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水平;加强服务指导,要求各有关方面帮助经济薄弱地区和低收入人口,在“互联网+”、旅游扶贫、特色品牌打造等方面,提供设计、营销、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完善公司、合作社、致富带头人与低收入人口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等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