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沭阳县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完善利益分享机制,更好地发挥带动农民进入市场、增加收入、建设高质量农业的引领作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明显提升。
1-11月份,全县新增家庭农场474家,全县家庭农场累计达1546家,家庭农场经营耕地面积18.05万亩,占全县家庭经营承包耕地面积的11.60%。新增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23个,其中新增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0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3个,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累计10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