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存者忆南京大屠杀:孙女被用刺刀劈开头颅
市民呈文原件。
原标题为:幸存者忆南京大屠杀:孙女被日军用刺刀劈开头颅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1937年12月的南京,城中每个人都经历了浩劫。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实施救济,幸存的人们向民政部门上报受难情况,这些第一手史料保留至今。昨天,南京市档案馆启动公布馆藏“市民呈文”(影印件),每天公布5份,连续20天,透过这些首次公布的原始文献,我们看到的是在国难大潮下,一个个普通南京家庭的苦难史。
扬子晚报记者张可 仇惠栋文/摄
什么是市民呈文?
记录大屠杀中的南京人,部分成审判日寇证据
据介绍,此次公布的“市民呈文”主要形成于1938年2月至1946年1月,内容包括:市民据实陈述家人被杀、被奸、被抓失踪;土地、房产财物被占、被抢、被烧;请求政府及相关机构给予救助、赔偿的呈文。市民呈文是馆藏南京大屠杀档案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数量近1000件,主要保存在民国时期南京特别市政府秘书处、督办南京市政公署、南京特别市社会局、南京特别市财政局、南京市自治委员会、南京市政府秘书处、南京市政府统计处、南京市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南京市接收委员会和首都地方法院等机构当中。抗战胜利后,民国政府还都南京,一方面开始调查日寇大屠杀之罪行,另一方面,开展对受难市民的救济,这就是呈文形成的缘由。这些档案在南京解放后,由南京市军管会接收交给南京市人民政府,并由市档案馆保存。
作为文献资料的呈文,真实地体现了南京市民在抗战胜利前后心路历程的变化,从南京大屠杀惨案发生时市民的恐惧和绝望,日军占领南京成立伪政权后市民的隐忍和无助,至抗战胜利后市民对日军暴行的血泪控诉及对日本提出战争赔偿的强烈愿望。
南京市档案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呈文详尽地记述了日军南京大屠杀期间南京人民真实的生活状况,是侵华日军在南京犯下反人类暴行的真实记录,是审判日军战犯的重要证据,是国际战争罪行调查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战后的审判中,部分市民呈文,成为调查日寇罪行的有力证据。
总共公布多少份?
每天公布5份,共计公布100份
从昨天开始,12月5日至12月24日,在南京市档案局网站和南京档案政务微博同步分期公布馆藏共100份南京大屠杀案“市民呈文”原档影印件,每天5份。扬子晚报也会予以报道。如果您是呈文人的后人或掌握相关线索,可拨打扬子晚报新闻热线96096。12月12日,南京市档案馆在第三展厅举办《馆藏南京大屠杀“市民呈文”档案史料展》,展出100份南京大屠杀案“市民呈文”原档影印件。
五个南京人的“苦难史”
昨天公布的5份呈文,来自不同阶层,有城市中产阶级、有城市贫民、有宗教人士,其反映的日军屠杀暴行有集体屠杀、个案屠杀,是日军在南京所犯罪行的重要证据。
1.臧仲卿(58岁,朱雀桥路润德里2号)
这份呈文是市民臧仲卿叙述其胞兄凤之一家惨遭日军屠杀及财产损失的呈文。当年,臧仲卿胞兄臧凤之家住汉西门大街四眼井口,开设华泰广货行40余年,以后又开设华泰人力车行。日军入城后凤之一家未能出逃,随即带着妻子儿女和店里的2名学徒到难民区避难。
1937年12月14日,日军到难民区搜掠,将臧凤之长子及2名学徒用绳子捆绑后连同难民区内的大批青年数千人集中,押至花牌楼三十四标内用机枪扫射将数千青年打死,惨不忍睹。由于受此惨祸,凤之患了神经病,卧床不起,不幸于1945年6月10日病重身亡,遗留妻女三人幼子三岁,身后生活惨不尽言。抗战胜利后,臧仲卿替胞兄一家要求政府察明实情、赔偿损失、抚恤救济。
2.哈马氏(80岁)
这份呈文是80高龄的寡妇哈马氏于1945年11月2日写给时任南京市市长马超俊的呈文。控诉了自己一家五口和同住的聂太太全家九口两家共14人死难的惨状。
文中写到:先夫离世,氏守志扶孤,已成家立业,孙儿绕膝。然而遭遇七七事变、淞沪战事,首都告急,其子国栋因妻马氏怀有身孕即将临产不能到难民区避难。日军由雨花台破城而入,假借搜索中国兵为名侵入氏家,即指氏子国栋为中国兵,并索取财物,见室内妇女居多,兽性发作,将氏子国栋加以痛打,以致腿折肢崩,继而又向儿媳索取饰物手镯金项链戒指等数十两,氏媳马氏惊极啼哭,触怒日军,将氏五岁孙女存子用刺刀劈开头颅,将次孙女招子腹部穿洞,继将氏媳马氏刺死,又将已受伤的氏子国栋枪毙,连同媳腹内计大小五口死于非命。其状最惨者莫过同居聂太太,全家男妇老幼九口同时遇害。且氏毕生精神所创之家业被敌掠劫一空,损失浩大,无从估计,致八十高年老妇生活断绝,艰苦备尝。
3.莫夏氏(鸡鹅巷24号—2)
这份呈文是居住南京城北的莫夏氏因其子被杀致时任南京市市长马超俊的呈文。
文中写到:莫夏氏年轻守寡,含辛茹苦,1937年12月14日上午10点,其长子莫春荣在难民区鼓楼四条巷口被日军拖去杀害,死时年仅27岁,留下了32岁的妻子和9岁的女儿,一家剩下老的老、小的小,其景凄凉。同时说到,许多在难民区的青壮年大都被日军指认为中国兵,不由分说即被杀害。莫夏氏要求日军赔偿生命和财产损失,告慰死去的灵魂。
4.慧定(门东小心桥消灾庵)
这份呈文是住持尼姑慧定写给南京市政府社会局的。
文中写到:南京大屠杀期间消灾庵惨遭毁坏,所有法器等物均被洗劫一空,自己被炸弹击中腰腿脚部,她的师傅和徒弟2人均被炸弹击毙,慧定自己因卧地而免于炸死,被邻人救起抬至鼓楼医院救治,虽保住生命但成为残废,当下生活非常困难,毫无田产、贫病交加,要求政府救济庵内8人日常生活。
5.洪大全(65岁)
这份呈文是市民洪大全所写。
文中写到:其发妻李氏早年丧亡,只遗一子20岁,因前年事变,日军屠城,将其子枪杀,用枪把将其腰捣伤不能行走。民一生小贩为业,今已失业,将资本食尽,穷无锥扎,欲讨而不能行动,欲死而无处安埋,每天恒不举火,多亏四周邻居送汤粥米未得饥毙,终无了日,六亲无靠,因兵革之后,慈善之家逃难未归,概无施救,情急无奈,请求入救济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