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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丨充分释放“人才新政”的磁场效应
2018-09-18 07:37: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周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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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和“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两个重大论断。高质量发展是能够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它以创新为第一动力,以人才为首要资源,要求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大力提升人才总量与素质。在这一背景下,江苏各地将人才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对人才的重视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南京、苏州、连云港等地纷纷发布“人才新政”,推出力度空前的优惠政策。对此,必须认清“人才新政”在高质量发展中的现实意义,剖析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举措,充分释放“人才新政”的磁场效应,为江苏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引导人才合理流动,构建互补协作的竞争环境。规范人才流动秩序。制定人才流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人才流动政策和竞争秩序,引导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形成政府严格监管、市场公平配置、人才有序流动的人才流动新格局。加强全省人才工作的统筹力度,打破部门利益和信息孤岛,建立分类明确、有效衔接的人才计划政策体系,成立专职部门从事各类人才计划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考核,避免人才经费的重复投入和浪费。加强人才诚信建设。开展人才诚信教育,引导广大人才牢牢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人才的法律契约意识和诚实守信精神。建立人才信用档案,将恶意违约跳槽的人才列入失信名单,对失信人才申报项目和职称晋升实行“一票否决”。加强对无序甚至是恶性人才竞争行为的管理,强化对人才违规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惩戒,对骗取补贴资金等不良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因地制宜招引人才。鼓励城市间错位发展,推动省内各市结合当地主导产业和优势资源,因地制宜合理进行前瞻性产业布局,进一步强化产才融合发展和双招双引力度,构建既有竞争又互补协作的人才流动环境。依托专业智库和研究机构,建立区域人才需求目录和领军人才大数据平台,绘制重点产业全球人才地图,为城市精准引才提供“定向导航”式的决策信息支撑。

  加大苏北扶持力度,鼓励人才向苏北地区转移。加大财政资金倾斜。加大省级财政对苏北人才工作的支持力度,提高“双创计划”“333工程”等省级人才项目的苏北入选比例。制定“苏北人才专项引进计划”,面向苏北五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引进一批产业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苏北地区就业,对毕业后到苏北五市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作和从事艰苦行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给予工作补助和生活补贴。推动高端平台建设。在苏北五市布局和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双创示范基地、产业研究院等高端平台,推动苏北和苏南合作共建一批省级高新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吸引各类高层次人才从苏南地区向苏北地区流动。支持苏北五市设立海外院士工作站、诺奖专家工作站等海外研发平台,通过离岸孵化、远程指导等多种方式共享全球人才资源,打造跨境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加强柔性引才力度。加强苏北五市的柔性引才力度,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在不改变外地人才的人事、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采取短期兼职、技术合作、对口支援等柔性流动方式,聘请各类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到苏北地区工作。发挥行业协会和人才中介机构的作用,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整合各类资源,打造苏北特色的人才招引和服务平台。

  推动人才政策优化,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人才政策体系。鼓励省内各市制定分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和专项行动计划,梳理和整合各类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考核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形成人才“政策包”。支持省内各市尤其是苏南五市在现有人才工程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更具开放性的人才新政2.0“升级版”,进一步撬动企事业单位引才用才积极性,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不断提升江苏人才工作的成效。打造一流公共服务。在省内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人才服务窗口,为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提供各类专项服务,打造省、市、县(区)“三级联动”的便利化人才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统一的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推进“互联网+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各类行政服务资源在线集成、在线受理,为人才提供职称评定、项目申报、档案托管、公共信息等“一揽子”服务。推进人才金融创新。进一步扩大人才投、人才贷、人才保等人才金融产品的覆盖面,强化金融与人才、人才与产业之间的对接。鼓励省内各市设立人才创新创业风险补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进入人才创新创业活动,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实行差异化信贷管理,放宽对人才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率。鼓励省内各市组建人才创投联盟,为人才企业提供财务分析、市场拓展、资本对接、上市咨询等服务。

  完善住房医疗配套,降低人才居住生活成本。加大租房供应力度。支持人才聚集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和园区,在符合当地城市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开发自有存量土地用于建设人才公寓或公共租赁房。支持省内各市在新建经济适用房项目中配建人才公租房,鼓励在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中调剂部分作为人才临时租住房。深化土地供给侧改革,推行商品住宅租售并举的出让方式,有效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趋势,让高房价不再成为阻碍人才落户的屏障。强化购房支持政策。鼓励省内各市设立人才购房专项资金。推动省内各市将拥有当地户籍的无房人才纳入保障范围,在保障房建设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的房源,向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专项出售。支持省内各市筹集土地继续新建一批共有产权房,根据人才对当地主导产业的作用,向其销售相应面积的住房,增强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鼓励省内各市为各类人才建立健康档案和补充医疗保险,根据人才的年龄、性别、健康需求等信息,为人才提供健康咨询、预约诊疗、专项体检等“定制化”医疗服务。支持外资、国际化医疗管理团队与省内医院合资合作设立医疗机构,健全国际医疗服务结算体系。

  (作者为南京理工大学江苏人才发展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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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戴凌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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