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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周刊·前沿】金太军:治学尤需多思与反思
2018-09-11 07:27:00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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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太军

  走近长江学者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以来,已成为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高层次人才计划,产生了一系列重要的科研成果,吸引和培养造就了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本期开始,前沿版推出《走近长江学者》专栏,分享他们的治学态度,推介他们的研究成果。

  记者:作为我国政治学和行政学界较早成名的中青年学者,想请您谈谈您的治学背景和治学态度。

  金太军:1980年,那年我高考。当时我最想报考的专业其实是中文或历史,然而最终去了厦门大学的哲学系。我在一种非常矛盾的情绪中度过了半年——背离理想专业的踌躇,夹杂着必须认真对待当下的生活信条。而这样的半年,让我渐渐明白一个道理,认真为之付出的事物,都会与之感情相戚。正如我之后喜欢上哲学专业一样。我尤其欣赏笛卡尔的哲学,欣赏他的“我思故我在”和“普遍怀疑”的精神信条。现在回想起来,四年的哲学专业训练对我的理论思维,特别是抽象思维能力乃至后来的治学方法与态度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983年,已有一定哲学素养的我不经意间阅读到亚里士多德的名著《政治学》,大感其趣,便萌发了攻读政治学专业研究生的打算。师从本系邹永贤教授读研期间,我印象最深的有两点:一是他对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以及中西方国家学说有极深的造诣和独到的见解;二是他治学非常严谨,要求研究生认真读书,不急于在读研期间发表文章。他一直教诲我们,“治学切忌急功近利,否则难成大器”。这种治学态度后来我又从张永桃、童星等老师身上深刻地感受到。正是这三位导师的持续影响,我才能30年如一日,耐得住寂寞,恪守“板凳须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句空”的恒心。

  在治学方法上,我认为最重要的莫过于多思和反思。在脚踏实地、潜心求学的基础之上,逐渐养成发散性甚至逆向性思维的习惯,对老师、名人和前贤的看法,对那些似乎无可置疑的“定论”也要“大胆存疑”,要有标新立异的勇气,久而久之就可能铸成独立思考的能力。

  记者:您发表了一系列关于政府职能方面的论文,在学术界产生了一定影响,请详细介绍一下您在这方面的研究情况。

  金太军:政府职能反映了政府活动的基本方向、根本任务和主要作用。一般来说,政府的规模、结构、组织形态和管理方式,都是由政府的职能决定的,政府职能的变化或曰转变必然引起政府规模、结构、组织形态和管理方式的变化,因此对政府职能的研究可以说是行政学的逻辑起点。同时政府职能本身又包括政治职能、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等方面,因此政府职能就成为涉及行政学和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各门学科的一个综合性、交叉性课题。我之所以选择这一课题作为自己的一个主要研究方向,既考虑到该课题研究的重大意义,也是基于自身知识背景方面的优势。

  当然,1995年我开始触及政府职能问题时,研究是相对笼统的,表面的。1998年以后,我开始运用新制度经济学方法,并结合中国现实国情,比较系统地研究了转型期中国政府职能定位与转变等问题,发表了《当代中国政府失灵问题的重新思考》《转变政府职能的深层思考》《市场化进程中政府经济职能的多元性》等论文。此后我开始注意到与政府职能密切相关的一些重要问题,如政府职能转变与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政府职能与第三部门,政府职能与社区治理,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政府职能与中央—地方关系,政府职能与国家公务员制度,政府职能与政府能力等。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使得我对政府职能的研究逐步系统化并走向深入,发表了《跳出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简单循环》《经济转型与我国中央—地方关系制度变迁》《地方政府创新的博弈分析》《和谐社会视角下的政府能力考量》《政府创新能力影响因素分析》等文章。

  2008年以来,我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政府协调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研究”、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与社会和谐稳定长效机制”等,始终都围绕着政府职能这条中轴展开,关注于政府的应急协调职能,这是风险社会背景下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着眼于政府的社会管理(治理)职能,这同样是政府的核心职能之一,且二者密切相关。

  记者:您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有何建议?

  金太军:以简政放权为主的行政体制改革,就是在活力释放与安全监管中寻求平衡,要求监管重心后移,社会服务下沉,注重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提升治理能力。

  第一,清理非法许可,规范行政审批。一是全面取消面向社会和公民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应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调整为行政许可,内部管理事项划归政府职责。二是及早制定地方性法规。及时总结试点经验,由省人大或省政府制定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把行政许可审批设定、实施、服务和监督等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三是建立行政审批清单制度。四是加快行政审批集中化。积极打造省级政务服务中心,构建五级标准化政务服务体系,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全面推行并联审批事项。五是建立定期评估制度。

  第二,强化动态监管,提升治理能力。首先,必须正确对待简政放权改革,明确上级政府和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和转移是行政方式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必要变革,明确下级政府和部门承接行政审批事项是加强和改善社会服务的必要手段。其次,积极推动传统审批行政向现代服务行政的转变,推动前置审批向动态监管转变,培训拓展行政人员的监管能力。再次,积极培育、指导和监管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承接的管理事项,创新事前规范指导、事中动态监管和事后监督检查方式,杜绝变相行政审批,促进公平竞争。

  第三,确立整体思维,重视改革实效。首先,由地方政府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进行行政体制改革顶层设计,制定改革总体战略与实施步骤。既要把握国家总体改革思路,也要结合地方政情特点,鼓励和支持地方创新探索。其次,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内,建立改革所涉部门联席磋商机制,综合考虑改革对象的能力和主客观条件,充分评估阶段改革的可行性,全面预估改革的关联对象及可能后果,制定相对完善的应对措施。

  第四,推动信息共享,落实责任机制。当前,推动信息共享的最佳路径是:在层级政府间,建议由省政府牵头,协调省厅部门和地市政府,实现省、市、县(包括试点经济发达镇)三级政务服务网络平台互联互通;在地方政府层面,依托地方电子政务网,确立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责任主体,以工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数据为基础,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导入各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信息、监管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信息实时传递、有效互动。以此为基础,结合黑名单管理制度和社会征信制度,在注重保护隐私的基础上,建立公众信息统一查询平台,健全信息查询与反馈机制。

  记者: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是社会和谐稳定与可持续发展的体制保障。对于江苏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您有怎样的建议?

  金太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核心任务在于明晰社会治理体制中的多元主体的角色和功能,通过相关制度建设理顺多主体间的复杂关系,促成功能的优势互补。

  第一,深化党委领导职能,完善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统一战线。着眼于江苏省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基本现状和发展趋势,树立具有高度现实性和前瞻性的改革思路;着眼于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各自优势与互补性,高度重视多元主体的协同力量;着眼于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制的内在统一关系,通盘考虑,统筹推进。

  第二,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法治,打造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责任主体。应以政府规划引导社会经济发展,实现以项目管理为主的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全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第三,推进社区建设,培育社会组织,夯实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平台与基础。社会是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承载主体,应着力推进社会建设,凝聚社会力量,构建现代社会结构和社会形态,具体应从推进社区建设和培育社会组织两个方面入手。

  第四,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培育发展社会企业,构筑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生力军。一方面,通过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实现市场对企业主体和员工主体的自我管理,构建市场内的“有序单元”;另一方面,参考企业的经营模式因地制宜培育社会(社区)企业,以社区为法人主体和管理主体,通过企业盈利部分实现企业持续发展、社区有序治理和社会爱心公益的多赢局面。

  本报记者 杨 丽

  学者简介

  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审计大学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研究院院长,公共管理学院院长。2012年度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首届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第一层次(中青年首席科学家)。

  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十多项,获教育部、人事部、江苏省等省部级奖10多项。出版《行政改革与行政发展》等著作30多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政治学研究》等刊物发表300多篇论文,学术综合影响力(HD指数40)居本学科全国前列。

标签:政府;社会;职能;改革;行政;体制;金太军;治理;管理;审批
责编:孟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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