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防局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8-04-23 09:4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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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省民防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化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实践,严格按照《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和《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照去年依法行政考核指出的问题,认真组织研究整改措施,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民防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民防

  把民防依法行政放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列入党组议事日程,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一)强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依法行政作为推动民防事业持续快速稳定发展的重要动力和重要内容,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法制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依法行政相关问题,推动全省民防工作在依法行政的轨道上科学发展。3月,省局在南京召开全省民防法治建设座谈会,围绕贯彻落实省民防局“两个意见”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研究部署年度民防法治工作任务。5月,省局组织全省民防领导干部培训班,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领导对推进法治民防,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剖析重点难点问题,统一执法要求。根据《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组织制定《江苏省法治民防建设指标体系》,分解、细化法治民防建设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提出可操作、可量化、可评价的标准。

  (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省民防工作统筹谋划、统一推进,做到年度工作有计划,完成情况有考核。2017年,全省民防工作围绕年度发展目标,明确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完善法治民防评价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执法力度等四项法治建设中心工作。3月,印发《省民防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民防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民防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全省推进法治民防建设、法治队伍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等内容进行全面考核,占总分的15%。印发《2017年省民防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从6个方面对今年全省民防依法行政工作提出22点具体要求,并明确各项任务的具体负责部门。全省13个设区市民防部门均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年度法治建设作出部署和安排。

  (三)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要求,努力将民防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结合民防工作涉密内容多、保密要求高的特点,重点推动民防立法事项、自建项目立项、人防科研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制审核、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吸收高等院校、相关政府部门、民防建设从业单位以及民防部门中相关专家学者组成民防专家库,为民防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支持。2017年,省民防局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自建项目立项审批、人防科研项目立项、验收等工作中共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近50次,充分吸纳专家意见,提高决策质量。

  (四)推进民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结合民防工作实际,将违法出租出售人防工程停车位、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以及人防建设经费筹集使用作为监管重点,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一是召开人防工程及其停车位专家咨询论证会,邀请省法院和政府法制部门权威专家就人防工程及其停车位使用管理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形成进一步加强民防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二是在完成全省人防工程停车位违规使用情况调查基础上,召开全省人防工程违法使用情况调查处理工作推进会。督促指导盐城市民防局依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对违法出售人防工程停车位的开发商实施处罚,一审已经得到法院支持。三是完成对省政府“两个意见”和《江苏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执行情况调查,进一步规范全省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四是完成对9个设区市和16个县的人防建设经费使用情况的全面审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二、全面深化民防改革发展,优化政府职能

  (一)大力推动中央决定和省贯彻意见落实。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作为全省民防重点工作,明确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建立各地贯彻落实政策措施制定情况月报制度。截至12月底,全省已有12个设区市、72家县(市、区)制定出台贯彻意见,另有7家单位的政策措施进入审查阶段,11家单位进入起草阶段。

  (二)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深入推进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完善民防行政权力清单,各地民防机关积极参与行政审批“一张网”建设,及时清理民防行政权力事项。根据国家取消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检测机构资质审批的要求,主动协调省质检局,做好相关对接工作,确保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质量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截止12月底,省民防局政务服务窗口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693件,办结679件,接受咨询3055余人次,多次被省政务办通报表扬。

  (三)推动人民防空建设市场健康规范发展。根据推动人民防空建设市场化的决策部署,将维护市场健康持续发展作为深化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完善制度。印发《省民防局关于加强从业单位管理推动人防工程建设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综合监管。出台《江苏省人防专用设备及安装招标投标暂行规定》及《人防专用设备及安装招标评标办法》,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招投标行为。起草《人防行业相关从业单位及相关人员列入“黑名单”的情形及期限》,加强对人防企业的信用管理。另一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质量检查、全省防护设备企业生产质量、安装质量检查,采取书面通报、制作《整改通知书》等方式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对于存在较大问题的人防工程监理、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全年共约谈20余次,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组织开发江苏省民防局网上申报与管理系统,做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得到了国家人防办的认可,并计划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三、强化民防执法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严格各项制度建设与执行,规范民防行政权力运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动全省民防行政执法,树形象、转作风,切实提高各级民防依法行政水平。

  (一)规范全省民防行政执法。将规范民防行政执法,加强民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作为提高全省民防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手段。一方面规范队伍建设。要求各级民防机关应当在6月底前完成本级民防执法队伍组建任务,各设区市确定1家县级单位作为执法队建设试点。截至12月底,全省12个设区市和72个县(市、区)建立了民防行政执法队伍,共有民防行政执法队总人数343人。另一方面强化能力建设。将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建设作为规范民防行政执法的重要保障。12月,省局在组织全省民防行政执法队长培训,邀请省高院和河海大学法学院专家和教授对民防行政执法相关问题进行集中培训,规范执法队伍建设管理,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全省120名民防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全省民防部门立案查处案件41件,结案43件,追缴人防建设经费1.5亿元。

  (二)提升执法案卷评查效能。继续将全省具有人防工程行政审批权的县(市、区)纳入评查范围,案卷建设质量进一步提升。为提高评查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省民防局注重改进案卷评查方式,结合政务信息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采取从政府政务系统目录抽定卷宗的方式,共抽检全省84家单位行政许可案卷157件。13设区市和3个省管县的平均得分达到95.34分,68家县(市、区)平均得分为87.72分。根据各单位的评查情况,分别制作了《工作建议函》和《整改意见书》,指出各单位行政执法和案卷建设中还存在的问题,要求进行整改。

  (三)强化全省民防内控机制建设。自2012年推进全省民防内控机制建设以来,逐步形成了市级人防行政权力运行自我监督,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外部监察,保密事项和批后监管,省级监督一体化监督机制。在完成全省民防系统内控平台全覆盖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内控机制平台的运用,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截止12月底,全省民防内控机制平台运行项目3875个,网上监督通报19次。

  (四)提升法治民防建设信息化水平。“江苏民防法治信息系统”全面投入运行。5月,省民防局召开民防法治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座谈会,研究分析各单位信息统计报送和法治工作信息化建设情况,听取县(市、区)有关工作情况汇报,部署《江苏民防法治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工作。截至12月底,民防法治信息管理系统共报送依法行政材料447件,法制工作信息225条,网上运行行政执法案件54件。通过系统的全面运行,为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和分析全省法治民防建设情况提供有力支持。

  四、提高民防立法质量,完善法规制度

  (一)完善民防法规制度建设。将完善民防法规制度作为全面深化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重要突破口,积极推动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一是上报2018年度立法计划,积极争取人防立法项目,上报立法建议稿建议将《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列入2018年省政府规章立法计划。二是根据省人大的统一部署,完成《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涉及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相关条款修改。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完成《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三是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对城市建设、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等重点方面的立法及时征求机关相关业务部门意见,推动民防建设与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融入地方立法,将人防要求写入相关法律法规内容。

  (二)加强民防制度配套完善。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推进民防法规制度的配套完善。2017年,省民防局制定出台《江苏省人防专用设备及安装招标投标暂行规定》。为确保规定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在制定过程中,多次召开讨论会,邀请南京中院和省政府法制办的相关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并在江苏民防官网向社会公开,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文件印发后,专门组织文件宣贯和培训,确保政策的贯彻落实。落实省政府《关于取消停征转出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开展工作,推动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出台。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从源头上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严格执行制定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等程序,报备率、及时率均为100%。市、县共制定民防规范性文件6件,均按照要求报送上级机关备案审查。完成“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对自1980年至2015年省政府制发的涉及人防工作的30件文件逐一进行认真研究,并对文件有效性、密级和公开属性提出初步意见,确认废止的共21件,拟修改的共5件。

  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化解矛盾

  (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省和各市民防局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权益的事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职责权限以及所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方式、减免政策和依据等全部在网上公开。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组织完成“江苏民防”网站的改版升级,进一步细化、规范民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将整改责任分解落实到岗、到人。截至12月底,省民防局网站共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工作信息、通知公告内容500多条。

  (二)及时依法办理群众信访投诉。充分重视信访投诉案件的办理工作,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办理省“12345”平台关于小区人防工程停车位产权归属的咨询回复。对扬州和张家港部分市民咨询以及向省电台反映开发商出售人防工程停车位的问题,坚决要求各级民防部门严格落实《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严格依法处理违法出售人防工程停车位行为,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投诉人进行反馈,得到了群众的认可。根据企业的投诉,约谈弘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承包经营人,指导矛盾双方合理、合法的解决纠纷。省民防局网站共接受投诉、咨询近100件,均做到及时办结,件件有答复。

  (三)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法受理南通市某房地产公司诉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复议案,相对人诉南通市民防局政府信息公开案等行政复议案件2件,作为被申请人参加行政复议案件1件。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一方面及时做好与申请人联系沟通工作,另一方面也加强对市民防局的指导督促,较好地处理了相对人的复议请求。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在省政府法制办的协调与指导下,积极与复议相对人沟通,认真回应申请人的请求,申请人最终撤诉。认真做好南通市某房地产公司诉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和省民防局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

  六、注重效果,深入开展民防法制宣传教育

  坚持把民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努力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民防法律法规意识,营造依法开展民防建设良好氛围。

  (一)机关带头做好学法表率。局党组始终坚持将集体学法作为集体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发挥表率作用。印发《2017年省民防局机关法制专业训练及学习培训计划》,明确法制学习重点、对象和要求,组织机关按照要求落实学习时间、内容和效果。编印《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基础知识》4000册作为全省民防行政执法培训学习材料。汇编《法治民防建设资料汇编》和《民防行政执法案例汇编》,分发全省民防机关和干部学习使用。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2次,重点学习《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内容。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围绕《江苏省民防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加快落实法制机构负责骨干、业务部门负责相对人、宣传部门负责社会群众、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干部的民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形成民防法治宣传教育合力。全省12个设区市已出台“七五”普法规划。二是加快推进民防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试点工作。各设区市指导1个县(市、区)做好试点工作,向社区群众宣传人防工程建设、使用以及维护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发动社区群众共同参与民防建设管理。三是充分发挥江苏民防教育体验馆特色优势,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省民防教育体验馆全年接待参观团队500余次,近10万人。

  (三)注重法制宣传教育效果。着力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基层、深入社区、贴近群众,不断提高民防法制宣传教育实效。联合省应急办、省科协、省红十字会在南京、淮安、镇江、南通组织了江苏省民防应急科普文艺巡演,通过舞台艺术形式宣传民防知识,扩大民防工作影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媒体,通过组织知识竞赛、广场宣传活动、社区讲座、发放宣传手册、播放人民防空宣传片等形式,结合“918”全省人民防空警报统一试鸣、社区防空袭人员疏散、防空防灾技能培训、中小学人员疏散等活动,开展了丰富多样的民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七、存在的问题及明年打算

  回顾2017年全省民防依法行政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全社会的民防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民防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不够配套完善,与实践和发展的需要存在不小差距;三是全省民防法治建设还很不平衡,特别是县(市、区)建设发展差距比较大;四是行政执法力量不足,民防行政执法队伍和人员能力素质与执法力量与执法任务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2018年,全省民防将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以及中央《决定》和我省贯彻《意见》要求,全力推进我省民防依法行政工作向更深入方向发展。一是继续围绕省民防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民防的意见》和《加强民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抓落实,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动法治民防建设;二是启动“十三五”法治民防建设情况评估。结合“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对照《江苏省法治民防建设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全省民防法治建设情况评估;三是狠抓执法队伍建设和行政执法规范化。结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推动民防行政执法相关规范制度建设,注重提高全省民防行政执法工作实效;四是继续抓好民防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民防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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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旸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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