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委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2018-04-19 16:1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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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法制办的有力指导下,我委按照《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让法治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新要求,聚力创新、聚焦富民,着力提升法治农业建设水平,为全省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亮点

  一是“放管服”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截至目前,省农委已累计取消、委托、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1项,占原审批事项总数的63.5%,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开设“省农委旗舰店”,并上线运行,实现9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目标。二是法治农业不断创新加强。落实法律顾问进驻省农委办公制度。在南京中院成功打赢金晓松诉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省市县农业系统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整体推进覆盖面98%。《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技推广法〉办法》经省人大常务会审议,于2017年5月1日正式施行。新研究制定并报备规范性文件9件,服务“三农”能力显著加强。三是信用体系建设有力有序推进。扩大县级农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范围,探索形成县级地区经验与发展路径。出台《江苏省农资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村规民约建设、树立诚实守信新风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指导规范农资、农产品诚信经营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居全国前列。分别获得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考核优秀等次(第三名)、省食安委对14个成员单位食品安全考核第一名。

  二、主要工作举措及特色做法

  (一)强化决策能力建设,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一是强化保障能力。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2017年全省农业政策法规与执法工作要点,并召开工作会议部署落实。2017年初,根据省委组织部等5家单位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农业系统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农法〔2017〕2号);积极争取设立省级农牧业行政综合执法专项经费,并纳入年度省财政预算常年项目,实行专款专用,为推进我委法治农业建设提供经费保障。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为适应新时代普法工作形势,推进法治宣传工作理念、普法形式的创新,2017年11月,我委成立省农委普法志愿者服务队,并下发《关于成立省农委普法志愿者服务队的通知》和《关于公布委普法志愿者服务队成员名单的通知》,明确组织机构、服务队章程、服务内容和工作要求,统筹全委各行业管理单位及执法单位普法活动,初步形成部门联动、协同配合的普法宣传整体合力,为落实普法责任制、发挥骨干队伍作用奠定组织基础。同时,把考核评估作为法治农业建设的推进器,促进检查考核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实际,制定依法履职具体的贯彻措施,将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制度管理、依法办事(执法)等4项三级指标进行细化,纳入文明处室(单位)绩效管理考评和市县农业系统效能评价指标体系,定期监测通报工作进展。将依法履职、学法用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及推进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变软任务为硬指标,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调研支撑。突出问题导向,围绕“三农”热点难点问题,打造调研平台,组织开展全省农业软科学研究和政策调研,积极建言献策,为领导依法履职、科学决策、精准决策服务。《农业调查与研究》及《“三农”研究与决策咨询》全年已刊发24期,先后有多篇文章被农业部《农村经济文稿》、《农业情况交流》以及《江苏农村经济》等刊物转载。编辑出版《江苏农业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2016》,举办年度软课题研究成果交流会,总结推广在调研方式、成果运用等方面涌现的典型经验。荣获农业部2017年中青年干部学习交流活动“农业供结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创新”主题征文活动优秀组织奖。2017年以政府或两办名义起草出台了《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太湖流域生态农业建设的意见》,既有力推动重点工作开展,又促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强化“放管服”措施落实,提升改革便民化效果

  一是及时取消、下放和依法新增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取消“重大动物疫病病料采集审批”等4项行政许可事项,将“草种生产许可证核发”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委托设区市实施,并印发《通知》,对下提出明确要求。针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和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两部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督促相关职能处室(单位)认真梳理新增权力事项,及时向省审改办报送《关于申请调整农业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函》,申请新增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14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奖励1项,取消行政处罚8项。

  二是落实平台建设和责任清单编制任务。召开协调推进会,对我委推进江苏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作了责任分解,印发《省农委推进江苏政务服务网建设责任分解表》(苏农法[2017]15号),进一步厘清了责任分工。6月底我委在江苏政务服务网顺利开设旗舰店,并与省级电子证照及批文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录入有效电子证照存量数据1万余条。完成我委203项行政权力的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三是积极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全面梳理完成省级农业部门“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共梳理出37项不见面审批事项,其中行政许可20项,行政奖励9项,行政确认7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目前省农委承办的21个行政许可事项,除1项需见一次面以外,其他均能实现不见面审批。在江苏政务服务网顺利开设旗舰店,在省级部门较早实现与邮政EMS无缝对接,不断减少与行政相对人见面次数,延伸服务触角、优化服务方法,让群众、企业办事更方便更满意。2017年累计受理行政许可申请4604件,日均受理18件,年接受咨询近4000人次,按时办结率100%,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得到行政相对人一致好评,当年共收到企业赠送锦旗10面、感谢信3封,我委审批服务窗口被省政务办评为标准窗口24次、通报表扬30多人次。

  (三)强化农业法制建设,提升法治的长效化机制

  一是完善法规体系和程序监督。目前,《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已由省十二届人大会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被省人大常委会列入“2017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目前己进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轮审议程序,有望今年上半年出台。同时,对事关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决策,加强制约监督,认真落实“五个程序”。比如在南繁南鉴基地“田间围网工程”重大项目上,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农业发展的重大决策科学民主。

  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与清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实行制定主体申报确认、年度制定计划公布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统一报备制度,报备率达100%。规范性文件制定全程留痕、立卷归档。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全年完成《规范生猪屠宰企业建设和验收工作指导意见》、《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规范》等9件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查。下半年扎实开展以“放管服”改革为重点的涉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下发《通知》,召开协调会议对涉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进行全面部署,清理结果经委党组会审定后报省政府法制办。

  三是创新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主动适应法治农业建设新形势、新任务,2017年3月,策划并落实法律顾问进驻我委工作制度,实时处理涉农法律事务,工作成效显著。全年累计审查经济合同236件、规范性文件20件、政策性文件14件、省法制办征求意见稿58份,接受有关处室(单位)法律事务咨询21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份,代理诉讼9件。同时,指导市县农业系统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并发挥作用。下半年召开全省法规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各地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情况,省市县三级农业部门整体推进覆盖面98%,其中市级应建尽建。全省系统由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202件,审查经济合同512件,参与处理涉农纠纷调解和信访案件112件,行政复议案件18件,委托代理诉讼或仲裁案件105件。

  (四)强化法治思维意识,提升履职的法治化能力

  一是突出学法用法和普法宣传。落实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狠抓“关键少数”。年初制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计划,指定学法内容,落实责任人员。全年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5次。通过举办全省农业系统领导干部法制培训班、农委机关干部法制大讲堂,邀请有关专家教授就新颁布的《民法总则》、如何防范履职风险等专题作辅导讲座,增强学法效果。委法规处荣获省级机关第五届“万人学法”竞赛“优秀组织奖”。扎实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及规章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活动。通过江苏卫视、新华日报、农民日报等媒体宣传新农药《条例》,全省印制宣传材料50余万份,发送短信、微信20余万条。12月20日,联合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在浦口区开展以“情暖三农、送法下乡”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向普法志愿者授旗、赠送法规书籍、法治展板宣传、现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为社区居民呈现了一场精彩纷呈的法治文化盛宴,深受基层群众欢迎。

  二是突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以提高业务素质为核心,建立农业法制机构和执法人员上岗培训、轮训常态化工作机制。2017年举办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全省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暨农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培训班,邀请相关专家、领导讲授相关知识,分两批选送省市县执法骨干参加农业部举办的全国培训班,受训面500人次;在新修订农药《条例》宣传月活动中,全省累计培训1500余场次、10万余人次。年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出优秀案卷并进行通报。完善全省农业执法信息系统平台,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办案智能化水平。全年省监管对象库录入25485个、录入率达到90%以上,定位12165个、定位率47.7%;录入检查记录18362条、执法抽检记录11720批次;网上受理一般程序案件335个,案件督办、协查121次。

  三是突出农资打假执法与监管。围绕“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目标任务,我省各级农业部门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据统计,2017年全省农业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92043人次,检查企业51663个次,整顿市场5598个次,受理举报案件243件,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875起(其中案值5万元以上大要案5起),查获违法农资87.5万公斤,货值521.3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957.3万元。全年下达并完成农药、肥料监督抽查任务3000批次。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强风险管控,全面推行“三定一考核”监管模式,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全省“三品一标”有效数达17095个,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保持在较高合格率水平,全省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五)强化权力规范运行,提升权力的透明化程度

  一是自觉接受监督。每年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向省政府及省依法办报告推进农业法治建设情况。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两会”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把高质量办理建议提案作为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重要形式,作为不断深化“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以查找问题、改进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倾听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2017年办理建议提案共79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37件,省政协委员提案42件。

  二是加大政务公开。立足部门职责和农民关切,突出加强“三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信息公开,发挥江苏农业网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主渠道作用,及时依法处理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的问题及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均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作出回应。认真做好农民短信咨询答复,强化热线咨询服务。据统计,2017年我委以“服务三农,沟通城乡”为导向,积极策划,组织新闻发布会、记者通气会等13场(次);在江苏农业网累计发布信息12229条,农委官方微博、微信分别发布信息390篇、739篇;《走进新农村》电视栏目播出52期。

  三是化解矛盾纠纷。着力化解对土地承包经营、假劣农资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突出矛盾纠纷,加大行政争议协调力度,妥善处理信访事项和农业生产事故。2017年针对网上来信反映的如皋拖欠蚕农薪资问题,我委相关处室(单位)会同省蚕种所积极开展调查,回应蚕农关切,有效保障养蚕农民合法收益。针对泗洪县农民反映的油菜生产事故及如东县农民反映当地化肥农药超量使用问题,分别会同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开展田间技术鉴定和实地调查,使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处理。据统计,2017年全委信访总量841件(人次),比去年下降32.3%;2017年全省系统受理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总量21086件,其中行政调解19871件、仲裁裁决109件。

  三、2018年主要工作考虑

  2018年,我委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农业工作会议作出的部署要求,以提升法治建设高质量为核心,围绕“立法普法、行政审批、信用建设、行政执法”四个重点,致力实现“四个新提升”,即:依法治农能力新提升、放管并重能力新提升、诚信农业能力新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新提升,为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履好职、律好行。

  一是创新推进依法行政机制。做好《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出台后的释法宣传和《江苏省蚕种管理办法》的调研、修订。引领农业系统普遍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持续推进农业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探索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和目录化管理制度。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要求,完善提升农委综合服务旗舰店服务功能,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实现9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落实“网上办、快递送、不见面”,切实增强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强化法治思维与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普法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形成普法工作合力,确保《责任清单》落地见效。四是推进农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机制,全面落实信用信息上网公开制度。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涉农领域的社会诚信建设。五是切实提升行政应诉能力。高度重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加强出庭应诉队伍建设,加强《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熟练掌握行政诉讼规则,提高庭审应对能力。六是加强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持续推进示范窗口创建,将人员培训、案卷评查工作作为提升执法能力的有力抓手,不断提高农业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水平,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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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旸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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