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安监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18-04-19 15:4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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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苏发〔2016〕30号),严格按照《2017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苏依法〔2017〕2号)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依法治安、强化源头防控、强化改革创新、强化基础建设,促进全省安监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依法治理,有力推动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17年,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7295起,死亡4410人,同比分别下降17.54%和9.94%,事故总量继续保持下降态势,全省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16年同比“双下降”。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治安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议,专门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汇报,研究重点工作、提出相关要求;同时,推动各层各级安监局长切实承担起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集中资源、集中力量、集中政策推动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安工作的开展,努力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系统上下通力抓法治建设工作的良好格局。每年定时向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始终把机关干部的学法用法作为机关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局党组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的“金钥匙”,大力推动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破解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瓶颈掣肘,以强有力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特别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科学制定年度学法用法普法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与监督机制。三是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安监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基本要求。积极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明确权力边界,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建立并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安全生产由以往的监督检查为主向监管执法并重转移,努力实现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依法治理。

  二、完善制度体系,法治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落实。推动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18号),推进《省政府印发关于明确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行政执法机构的批复》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跨行业跨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强化部门责任落实。省安委会成立了11个专业委员会,进一步推动“三个必须”的落实。全省13个设区市出台了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96个县(市、区)已全部制定完成。南京、无锡等地区还将安全生产职责纳入部门“三定”方案。三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专项行动方案,省政府在南通召开现场推进会,在全省培育和选树了一批主体责任落实示范企业。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推动企业落实“一必须五到位”。四是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修订完善《设区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年初省政府与设区市政府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省安委会向16个主要成员单位下达《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书》。省安委办制定印发《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评细则》,突出实绩导向,严格奖惩兑现。

  三、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治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是全面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牢固树立“十次检查不如一次执法、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遍”的理念,突出事前执法、一体化执法,坚持重心下沉、关口前移,盯紧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实现安全生产领域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017年来,全省检查企业79987家,立案总数14662件,事前执法立案13567件、占总立案数的92.5%,事前和事故处罚金额总数4.83亿元,事前执法处罚金额2.44亿元、占总处罚金额的50.6%,事前处罚5万元以上案件数1673件、占事前处罚案件总数的12.3%,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照件数134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企业数490家,提请关闭企业481家,追究党纪政纪处分人数83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数191人。二是完善监管执法体制机制。组织市县两级执法机构开展规范化创建,全省共有73家执法机构通过验收。组织异地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开展委托执法。制定出台《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细则》,确保全省安监系统合法、适当地行使行政处罚权,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规范裁量。强力推进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督执法,提高职业病防治监管执法力度。完善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定《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规定》,明确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具体措施。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三是严肃事故查处和追责问责。严格落实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工作制度,按照“四不放过”要求,依法依规严厉查处。2017年,省安委会挂牌督办较大事故6起,已批复结案3起,审议同意结案3起。已结案的3起较大事故中,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给予行政处罚10人,依法关闭生产经营企业2家。四是加大公开曝光和联合惩戒力度,在省主流媒体分5批曝光40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企业,上报国家安监总局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企业2家,向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推送社会法人严重失信黑名单3家。

  四、编制权力清单,依法行政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

  一是编制完成全省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实现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统一,权力事项行使层级明确。全省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由省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和基层反馈意见,分别2次向省政府提出行政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建议,经省审改办报省政府同意,对20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调整。截止目前,全省安全监管系统行政权力共计362项,其中行政许可10大项18子项,行政处罚333项,行政强制措施6项,行政奖励5项,其他权力8项。二是编制完成省安监局责任清单。按照省审改办的统一部署,对省安监局89项行政权力,按照“法无规定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逐项编制责任清单,分别明确行政职能、职责边界、追责情形和免责事项。责任清单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经过省法制办审核,由省编办统一报请省政府审议。三是编制完成省安监局职责清单。对省安监局职责清单进一步细化完善,梳理未能律法规条文300余条,整理形成省安监局56项工作职责、131项具体工作事项及其对应的法律责任。四是加强对各地权力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督导。完成省政务服务网上各市、县权力清单的核对确认工作,全省所有市、县(市、区)均已按照全省统一的“三级四同”权力清单,完成本级权力清单的制定,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五、有效履行职能,安全监管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一是扎实推进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明确全省安监系统普法重点任务、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制定省安监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省局各有关处室普法工作职责分工。组织全省各地开展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严格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范围和审查过程,答复及时率、合规率100%。积极应对行政诉讼,认真做好庭前准备,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促进案件的合法解决。2017年,共受理苏州、南通、泰州等地5起行政复议案件,办理8起行政诉讼案件,协助省政府应诉2件,没有行政败诉案件。三是制订并实施《省安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全年共完成5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并按照规定向省法制办报备。四是积极参与国家总局和省人大、省政府的立法工作,办理省人大、省法制办有关地方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31件(次),国家安监总局立法草案征求意见4部,配合国家总局在我省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会同省高院省检察院办理有关安全监管人员尽职免责的人大代表建议案,汇总提出答复意见,得到人大代表的肯定。

  六、加强政务公开,依法决策机制得到进一步落实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我局根据决策科学化、制度化、民主化的要求,相继修订、出台了《省安监局江苏煤监局党组议事规则》《省安监局江苏煤监局督查工作制度》《省安监局江苏煤监局干部人事管理规定》《省安监局江苏煤监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局机关资金经费管理规定》和《局机关经费报销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聘请了信誉度高、综合素质好、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调整充实了由121名学者、专家组成的省安委会专家组。有关安全生产的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公共政策制定等重大决策,都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完善重大决策听证、论证和风险评估制度。省局严格按照《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试行)》《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试行)》等依法行政配套制度,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执行重大行政事项的决策,实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决策责任追究、风险评估等制度。同时建立起有效的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三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省安监局先后印发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试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试行)》《政务公开暂行办法》《关于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中保密管理工作的意见》,组织编制了省安监局局信息公开目录,完成了政务公开信息平台改造,与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了实时有效对接。

  七、夯实基层基础,安全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一是加强基层安监机构能力建设。会同省编办联合开展基层安监机构建设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对机构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检查。全省1255家乡镇(街道、园区),安监机构有编办明确独立设置批文的760家,作为政府一级机构独立运行的809家,监管执法人员总数6016人。134家省级以上开发区,安监机构有编办明确独立设置批文100家,作为开发区管委会一级机构独立运行94家,监管执法人员总数1212人。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省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暨省事故应急技术支撑平台”建设,基本完成了“一张图”功能建设,录入13.5万家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数据,推进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监管模块的开发和上线运行。提升安全生产信息网络运行质量,完成了与6家省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的信息数据对接工作,各设区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系统达到了规范化、高清化标准要求。省安监局推荐的18个项目被纳入国家安监总局2017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目录。三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制定印发《江苏省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全省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共7.9万家,其中一级达标企业19家,二级达标企业1393家,三级达标企业2.77万家,小微达标企业5.03万家。四是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部门应急预案修订,推广应用重要岗位应急处置卡,加强预案演练。安排专项资金660万元,对连云港等3处化工园区消防站进行升级改造。推进2个国家级应急救援基地和3个省级应急救援基地的规划建设,其中响水沿海危化品基地和徐州矿山及地下工程基地已经进入二期建设阶段。建立应急协作机制,科学开展事故应急桌面演练和处置评估工作。五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打造安全生产大宣传格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公益活动,建立全媒体宣传矩阵,江苏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号在全国省级安全微信排行榜连续八周蝉联第一。组织安监干部专题业务培训2341人,执法资格培训385人,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2.6万期,审核颁发特种作业证24.55万人。

  尽管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十九大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和薄弱环节,依法行政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法治意识还不够牢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发展的能力还不够强,执法环境不够优化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不够高,行政调解、行政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还不够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安排,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一步严格责任落实、强化源头管控,突出抓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基层基础三项重点工作,努力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较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更加坚实的安全保障。

  特此报告。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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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旸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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