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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学会用“整体福利”来衡量规则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李军   2018-01-24 07: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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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一辆私家车,车牌掉了点漆,有微小白点但对辨识毫无影响。结果被交警以“未保持机动车号牌完整与清晰”为由罚款。这一行为引发社会关注。最终交警支队表示“处罚不当”,向当事人诚恳道歉并撤销处罚决定。

  事情结果还算不错,但对行政和舆论资源的消耗真不小。这件事情看似很简单,背后的道道还是值得一说的。那就是,作为掌握权力的交警方面,对“规则”的本质认识有所偏差。

  规则是维系文明社会的必需产物。规则确实具有束缚性,但是规则的目的,不是束缚人,更不是处罚人。任何一个合理的规则,都具有这样一个最大的特质:保护并增进所有受规则约束的人的整体福利。权力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制定和维护规则。所以,当掌握权力的人在制定和维护规则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就是权力行为是否增进了整体福利。如果沈阳交警从这个角度去想了,那么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执法事故。

  车辆要悬挂清晰的车牌,这是交通法规规定的。为什么作这样的规定?是为了所有上路的车更安全。清晰的车牌直接绑定了开车人的责任,这样可以警醒他们尽力避免事故。当所有的开车人都尽力避免事故时,开车人这个整体的安全福利就可以最大化,各种交通规则同理。这些就是交规作为“规则”最本质的意义体现。所以,交规不会去规定一个车牌应该如何在细节上“完整”,而只会关注车牌清晰度是否足以与其他车辆区分。在这里,交规里对车牌的要求“完整与清晰”不是一个度量衡概念,而是“主观观感”概念。一个掉了点漆、但丝毫不影响辨识度的车牌,对开车人的整体福利没有丝毫影响,因此不能判定它违犯了规则。反过来,交警对号牌“一点漆都不能掉”的执法尺度,不仅对整体福利没有增进,反而让开车人凭空多出了负担,成了一个影响整体福利的选项,这就是执法不当,事后纠偏道歉是应该的。

  只要掌握了“对整体福利至少无损”这个原则,我们就能避免很多不当的行政行为。譬如已经被曝光多次的各类“奇葩证明”,无论是“证明我还活着”还是“证明我爸是我爸”,背后的逻辑都是一致的:规则最重要的“整体福利”属性被无视了。对手段的刚性误解导致了整体福利被伤害,这不是捡芝麻丢西瓜,而是西瓜芝麻都丢得一干二净了。

  理解规则的“整体福利”属性,能促使我们更好地去利用规则、遵守规则。前几天,合肥一女子霸住车门致使高铁延迟开车几分钟,引来批评。不久后又有一条2015年的旧新闻被挖出来:一列高铁为一名突发急病的乘客特地迟开7分钟,舆论一片赞扬。同样的延迟不同的评价,正是说明了规则的这种“准刚性”属性:规则不是冷冰冰的铁则,它永远是为处于规则框架下的人群的“整体福利”服务的。这两则高铁延迟,前者无疑是为了私利伤害整体福利,后者则因为生命的特殊权重,是增进整体福利的。所以说,规则什么时候该“刚性”,什么时候该“柔性”,其实都有一致的判断标准。

  几乎所有人都会去批评闯红灯者,同时也会去赞扬为救人命而闯红灯的司机,这种朴素认知里凝结了可贵的规则认识基础。如果每个人,尤其是制定和维护规则者都能把这种认识上升到对“整体福利”进行衡量的理性认知上去,那么我们的规则定会越来越完善,执法也会越来越规范化、人性化,更多的人会越来越感受到规则带来的自由便利而非“束缚”。我们执政党一直以来强调的“权为民所用”,说到底也正是这个道理。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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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戴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