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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潮|我与新华日报征文:用谁的稿子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吴光明   2018-01-05 07:47:00

  作为新闻媒体,面对同一新闻事件记者和通讯员分别采写的两篇稿件,择其后者恐怕罕见甚至不可能,但作为一位老通讯员,我在《新华日报》实实在在见证了这样的事。

  1985年4月7日下午, 停泊在如皋县营房乡长江村附近长江边的安徽庐江县个体运粮船队被江潮吞没,三条船上12名船员、数十吨大米被卷入滚滚激流中。听到呼救声,长江村村民从四面八方赶来,冒着生命危险从大江中救起了11名船员。随后,村党支部动员村民,在长达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帮助船民打捞失踪尸体、沉船、粮食,想方设法帮助船民修复船只,直至船民们依依不舍地离开长江村。

  时在如皋县委宣传部工作的陈秀骥、王久捷和我获知这一消息后,认为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宣传这一义举,对消除当时农村普遍存在的 “各种各的田,各赚各的钱”的疑虑,意义重大。于是,我们立即前往深入采访,赶写了长篇通讯《悠悠长江情》,并配发了评论员文章《崇高的精神境界》,发往新闻媒体。

  稿件发出五六天后的一天上午,我们接到《新华日报》农村处一位同志打来的电话,他说:“关于如皋长江村农民抢险救人的事迹,我们收到了两篇通讯,一篇是本报记者的,一篇是你们的。我们进行了认真讨论,决定采用你们的。另外,你们配发的评论员文章《崇高的精神境界》,如果你们同意,我们想以‘新华日报评论员’名义配发。”他最后说:“请你们今天再核实一下文中事实、数据,下午下班前电话告知我们,如没有大的改动,稿件明天见报。”放下电话,我们几个太高兴了,继而纳闷:《新华日报》为什么不用本报记者的稿件,而要用我们通讯员的?后来我们在一份内部刊物上看到《新华日报》记者采写的那篇通讯才明白,大概记者急于赶时间,挖掘的鲜活事例较少,文章比较平淡。

  7月24日,《新华日报》“农村版”几乎以一个整版登载了我们采写的通讯及评论员文章,立刻在省内外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全文播发,《安徽日报》全文转载了通讯,并配发评论员文章,号召向如皋人民学习;安徽省庐江县四套班子领导来如皋表示感谢;如皋县委将通讯和评论员文章印发给全县基层党支部,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材料;南通市委要求南通各新闻媒体进一步深入采访报道长江村农民的先进事迹,并组织宣讲团到全市各区、县巡回宣讲。

  在《新华日报》迎来80华诞的日子里,已经步入古稀之年的我忍不住坐到电脑桌前,回忆起这个铭刻在心整整30年的美好故事。记者、通讯员一视同仁,谁的稿件质量高就用谁的,这虽算不上大事,但足以表明一家报社对稿件质量的苛求,这种苛求正是成就一流党报《新华日报》的牢固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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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戴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