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广场舞变“广场武”背后的权利之争
6月1日上午,一段视频在网上热传:在河南省洛阳市王城公园篮球场,打篮球的年轻人和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因为场地问题发生矛盾,由言语冲突发展成为肢体冲突……(6月2日《北京晨报》)
近年来,广场舞扰民的冲突时有发生,诸如以高音炮还击、鸣枪放狗驱逐,甚至直接向跳舞的人群泼粪,一些地方矛盾激化的程度,如同解不开的死结。而这一次,声讨大爷大妈抢占篮球场并围攻年轻人的声音,则成为了主流。但不管怎么说,广场舞深受广大群众喜爱,已在全国蓬勃开展,大爷大妈跳广场舞乐在其中,不仅有益于身心健康,更是让他们的生活充满了活力。正如一个地方政府的官网上曾写着:跳舞的大妈比那些沉溺在麻将等不良活动中的人好多了。
大爷大妈热情参与广场舞活动,折射了他们对锻炼娱乐的强烈需求,而扰民问题则凸显了政府在市政规划、公共场所服务等方面的滞后。就拿这起“广场舞PK篮球场”的纠纷来说,根本原因,还是没场地。诚然,大爷大妈抢占篮球场是对年轻人权利的侵犯,但其背后多少也是一种无奈。在寸土寸金的今天,不少城市小区的所谓“广场”,其实相当逼仄,大爷大妈跳广场舞几乎都是见缝插针。如果大爷大妈跳广场舞的权利得到保障,又怎会去占年轻人的篮球场呢?
某种意义上,“广场舞”变“广场武”是社会问题的一个缩影。在利益多元化时代,每个人都要面对其他利益主体,需要有理性协商的能力。对于大爷大妈来说,应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管理有关规定,提升自己的文明素质,别把“坏人变老了”坐实在自己头上;对于年轻人来说,更需有理性的态度和宽容的胸怀,毕竟人都有老去的一天,与我们丰富多元的娱乐方式对比,广场舞或是大爷大妈唯一的交际情感依托。双方与其挥拳相向,不如彼此谦让,退一步海阔天空。
更为重要的是,城市管理者应当正视群众的利益诉求,在加强引导、管理的同时,注重城市和社区公共空间的规划、调整,多提供一些场地,方便群众就近活动。相信有了场地,大爷大妈们也不一定非要跑到篮球场去跳了。这也是引导广场舞健康、文明、有序开展的必然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