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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借鉴网络思维解决篮球场广场舞冲突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作者:黄策舆   2017-06-06 16:01:00

  近日,河南洛阳王城公园因为健身纠纷爆发的冲突事件,引起网民关注。打篮球的小伙子和跳广场舞的老年人,因为场地使用问题产生冲突。

  面对冲突,当地警方也曾协商调停,并为广场舞划分了新的场地,然而,还是有人表示,地方不够大,容纳不下200人的队伍。激烈冲突背后,是群众健身需求的矛盾在升级;低效协调之中,暴露出治理方式的落后和无序。

  民主、协商、共识,是社会治理的必需品。所有的信息和服务都需要达到广泛的共识。对话的多方,必须理解对方使用的语言,了解对方所处的情境,只有这样,才能降低沟通成本,增进社会治理的预期。

  “我们也是没办法,谁不想去公园跳?公园的环境、空气都比这里强。可有多少个公园呢?我们都是七八十岁的人了,不可能每天跑那么远去找公园啊。” 从一位常跳广场舞,却屡遭遇限制的老年人话中,我们能读出更多的无奈。

  随着老龄化的加剧,广场舞也渐渐上升为国家相关部委的议题——2015年9月,体育总局联合文化部等多个部委联合印发通知,表示要合力引导广场舞发展。早在当年3月,体育总局在2015年全国广场健身操舞活动发布会上,就表示会在全国推出12套广场健身操舞优秀作品,进行推广和培训。

  各地也为广场舞立下了准则,包括限时和地方等。2015年2月,陕西西安实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把广场舞扰民时间定义为晚9时至次日早7时;四川南充的《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则明确禁止在城市绿地中跳广场舞。

  广场舞问题频频,这是社会养老压力的外在凸显,既有人口结构性老龄化的现实,也有群众健康需求上涨带来的庞大压力。不知从何时起,广场舞成了城市治理的一个沉重的议题。

  如何减重?除了常规的手段,可以考虑充分发挥网络优势,让更多的利益相关者“上线”,参与到公共健身场地的信息化建设和使用中来。信息服务,也是公共服务的一种,提升信息服务能力,以沟通化解矛盾,也就变相提高了当地社会治理的能力。具体来说,公园管理方可以提供电子信息布告板,实时记录,上传全园的人流情况;健身者可以通过微信、QQ等社交工具,建立社交网络,协商双方使用场地的时段和频率。

  在网络时代,价值来源于普及和共享。使用的人越多,这块场地才能发挥出更大的价值,价值来源于无限的需求,信息是便宜的,提供好准确的信息,就能调动各方共同参与,共同开发、维护好这片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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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