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规“24条”催生出特殊群体,他们在网上抱团鼓与呼: 离婚后“被负债”,谁来还我们公平与安宁
昨天,本报报道了两名无锡女子的遭遇,她们都在结束一段婚姻后成了“被负债”者(详见昨日A4版《离婚后,为啥被前任的债务缠上?》一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以下简称“婚规‘24条’”)催生出一个特殊群体,无锡的这些当事人现在在做什么?他们对婚规“24条”提出了哪些疑问?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不想再活成一个笑话”
在无锡,有相关当事人形成的微信群“无锡抱团群”,张倩(化名)是群主。她介绍,全国“24条公益群”里有1000多人,这几天又有700多人申请加入。由于人数众多,各省还有分群。无锡的当事人会相互联系、互相打气,当事人有女性也有男性,女性占大部分。目前,无锡的相关QQ群里有50多人,微信群里有20多人。张倩说,微信群只有当事人凭案卷号或法院传票实名申请,并通过仔细甄别核实后,才能加入。目前还有些新的申请者没审核完,他们是不欢迎案件以外的人以及假离婚者入群的。另外,不排除有些当事人不知道或不愿意实名站出来,所以微信群人数会少一些。
“被负债”者是一个特殊群体,每个人的经历和想法各不相同,尽管全国人数不少,但这几年在态度上出现了不同的类别:一类人只会在群里哭诉,寻求同病相怜的安慰;另一类人痛定思痛后决定要做些事情。而付诸行动者又分两种:一种喜欢拉横幅或举牌子示威,还有一种则希望通过合理有效的途径来改变现状。张倩和她的伙伴们属于后者,她说无锡的当事人都是比较理智的,因为胡闹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每个星期五下午是张倩的写信时间,由于经济条件有限,她每周寄5封EMS和10封挂号信。信里面不会啰哩啰唆倾诉,而是附上一些国内相关的夫妻债务问题资料,收信对象有全国各地的人大代表和法院院长、庭长、基层法官。目前,“无锡抱团群”里有的教师、公务员从惧怕到逐渐站出来,有些当事人尽管自己的案子已审结,也愿意抛开面子用亲身经历和别人沟通。有些会去向妇联和全国人大代表反映问题。“生活已和我们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不想再活成一个笑话”,用他们自己的话说,要“保持重压下的优雅风度,保持内心的良善与正直、诚实与温暖,默默付出”。
法不溯及过往,即使将来有一天促成“24条”修正,现在的当事人也未必能翻案,为什么还要奔走呢?记者提出这个问题后,得到的回答是“为了每一位婚姻失败的人,能有勇气、有机会拥抱未来,提起婚姻不再心生恐惧”。这些站出来的“被负债”者希望“24条”获得更多相关部门人士的关注,而不是止于个案审判;希望通过呼吁促使大环境的改善,使得今后有人遇到同样问题时,不再有同样的境遇。
证明配偶债务与己无关难度大
婚规“24条”中提到了两个例外情形,可以不用共同承担债务:一是借款时就已明确约定为单独债务;二是夫妻之间实行财产AA制,而且还需证明第三人知道AA制。在“被负债”者看来,这两个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比如夫妻之间AA制,外人怎么知晓和证明?
其实,江苏省对婚规“24条”涉及的夫妻债务问题关注较早,2014年省妇联以提案的形式通过省高院向最高人民法院做出请示。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做出了答复:如果举债人的配偶能举证证明所借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配偶方可不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而采访中一些当事人表示,虽然最高人民法院的答复提供了一种举证可能,但实际发现,要证明“没有”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外地有一名“被负债”的大学教授曾拿出100多页家庭收支记录,想证明债务没有用于夫妻生活,最终也未被采纳。
这种“婚姻是个筐,任何债务往里装”的现象不仅尴尬,也让无锡的一些“被负债”者提出了另一个质疑:为什么不对债务进行区分呢?有些债务是一方用于赌博或挥霍甚至用来“养小三”的,难道也要配偶方来偿还?还有的债务远远超出了日常生活所需费用,有的利息明显过高,这些都要一并承担的话极不合理。
非法债务没有义务偿还
江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蔡永民表示,婚规“24条”的问题值得探讨。“24条”初衷是基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考虑,防止夫妻恶意逃避债务。这符合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就现状看来,这也可能使得夫妻一方陷入“被负债”的情况。有学者甚至法官认为这是“法律错误”,蔡永民认为值得深思,因为如果作出相反的规定,就会出现夫妻串通逃避债务,使得债权人利益受损。对于相关人士建议的设立夫妻大额债务共同签字制度,蔡永民认为不能完全解决问题。他表示,我国婚姻法除了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外,也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这个问题也没有解决。在他看来,解决问题还是要致力于全社会诚信意识的培养。而对于一些人提出的关于赌债、高利贷是否也要另一方承担的问题,他认为非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也没有义务偿还。
“婚规‘24条’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条款”,法舟律师事务所律师林佳业说,因为常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外负债。借款有些是正常目的,用于买房、生活需要,但也有一些不正常的需求,比如说高利贷、赌博、吸毒等。还有一些情况中,一方是个体工商户,所负债务为经营中的负债。在“被负债”问题上,“24条”是比较不公平的,所以当初制定出来后就引发了很多争论。林佳业表示,适用在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当中,建议尽量在财产方面严格控制,要了解夫妻另一方平常都在干什么,特别是负债方面,如果出现大额负债,要及时保全证据。如果前期证据搜集得较全,还是有可能最终让无辜的一方不承担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