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物联网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以企业为主体协同突破传感器等技术瓶颈
我国物联网产业加快提升竞争力的关键在于突破核心技术瓶颈,实现自主创新。最有效的路径是政府引导,打造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体系。
我国可以国家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为载体,建立由研究机构、重点大学实验室、重点企业共同组成的标准研制、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协同小组,其中企业为主体,推进协同创新。应将创新的重点首先放在市场需求广、带动效果明显的惯性传感器、环境传感器等产品上,鼓励高校研究所传感器硬件产品的产业化,鼓励集成电路企业培育核心知识产权,引导建立知识产权战略联盟,对企业获得国内外集成电路专有权或授权的发明专利,有关专项资金给予优先支持并适当奖励。
同时,针对目前平台化的发展趋势,应加大对我国物联网操作系统研发及产业化的支持,积极打造产业生态,推动物联网操作系统的成熟及在可穿戴设备、智能硬件等物联网终端与设备中的应用。支持国内相关企业开展开源项目,建设开源社区,建立开放应用+开放硬件的生态模式。
二、以工业物联网为切入口探索产业链协同机制
工业物联网在我国有望率先实现规模应用。我国可把握政策和产业机遇,在该领域探索构建产业协同机制。
国家可出台专项政策,为龙头企业协同中小企业打造物联网协同性平台提供便利,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定期组织讨论协同产业链出现的关键问题,积极吸引有创新力的中小企业参与,整合技术公司、科研机构等开展协同创新、大数据研究、市场拓展,实现向智能型制造转型。可在国家示范区鼓励培育多种形式的产业联盟和资源共享平台,加大物联网产业研发、测试等服务能力开放共享力度,促进资源流动与整合配置。面向物联网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规模生产、市场推广全产业链,提供技术咨询、政策咨询、投融资对接、知识产权代理等在内的一条龙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市场与产业之间,以及产业上下游之间的常态化沟通机制,适时组织各种供需对接会、产业协调会、经验交流会、市场推介会,促进成果交流及成果转化,大力推广新产品、新服务与新模式
应用方面,政府应采取优先订购或采购的方式带动关键工业物联网技术发展。同时鼓励商业模式创新。政府可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利用财税杠杆和建立专项基金等经济手段,鼓励市场中投资商以及物联网运营企业为实施主体加大投资力度,开展相关领域的示范工程建设,特别应针对性扶持中小物联网企业。
三、发挥龙头企业影响力加强跨领域的标准统筹
水平领域的标准统筹将是物联网产业突破的关键点。我国可借鉴国外经验,充分发挥产业界力量合力推进标准化,统筹跨领域的标准制定和互通。鼓励并扶持有多年行业实践经验的龙头企业主导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制定。优化国家资金配置,集中向大型骨干企业倾斜。发挥企业作为标准创新主体和标准推动主体的作用,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推动商业模式和服务模式等方面的创新。同时,发挥标准化组织和产业联盟的作用,确实保障民营企业参与标准制定的渠道畅通,加强国标、行标、企标的宣传和推广,形成互利共赢的局面。
加快基础共性标准和重点应用领域标准研制。服务开放互联需求,加强物联网基础共性标准研制,以产业发力的互联协议和数据运营平台为核心,加快相关标准研制。选择重点应用领域,建立应用领域参考标准目录,提炼新的标准方向并加快标准研制,支撑应用的规模推广。构建公共技术标准试验验证环境,推动产品与产业生态系统完善,积累运营、管理、维护等实践经验,为实际商用奠定基础。
四、加强终端和网络的安全保护
物联网安全威胁主要来自终端和网络。为提高物联网的安全性,应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市场参与者的防范意识,及早对物联网产品面临的信息泄露和个人隐私保护及安全威胁进行评估。强化异构设备和各种协议的安全性,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智能物体”和异构网络的安全。规范隐私感知管控和感知数据的处理,提交给公共机构的个人隐私数据,应当采取加密技术、隐私加强技术等对数据进行隐私保护处理。加强物联网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关键技术的研发,加快数据版权的技术保护、用户角色虚拟化和匿名化、自适应安全机制与认证协议、轻量级密钥管理、攻击监测和防御、访问控制等信息安全技术的研发,完善物联网中间件、路由器以及终端产品的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