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1月全县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各部门强化责任担当,按照网剑行动方案的责任分工,抓住八项重点整治工作,扭住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各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不断加强协调联动,积极完善网络市场监管内部协作机制。
据了解“网剑行动”是以落实《电子商务法》为统领,规范网络经营行为,净化网络市场交易环境,维护良好网络市场秩序为总体目标的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今年“双十一”期间,为充分发挥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集中整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睢宁县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联合开展2020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运用线上线下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处罚等手段,扎实推进网络市场监管。
行动开展以来,由县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认真落实好“九个一”,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开展一次定向监测或产品质量抽检、举办一次网络案件查办业务培训、召开一次网络案件座谈会、开展一次电商平台企业行政约谈会、组织一次专题督导调研、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同时不断加强《电子商务法》的学习宣贯落实。
2020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的总体目标是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网络市场突出的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通过开展网剑行动,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净化网络交易环境,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此次网剑行动开展以来,各职能部门紧紧围绕八项重点任务严厉打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一是强化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按照《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督促电子商务平台落实平台责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集中整治非法主体互联网应用。
二是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安全食品及假药劣药行为。以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防疫用品、儿童和学生用品、玩具等舆情热点、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加强监管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守住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底线。
三是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排除、限制竞争及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行为。依法查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等行为。
四是严厉打击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行为。严厉查处通过微博、微信、视频网站、直播平台等网络社交平台,发布、直播和恶意传播、转发违法猎捕、杀害、吃食、加工、虐待和利用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视频和网络直播行为;加大“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和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监管力度,全面禁止网上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
五是强化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为重点,突出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针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涉及防疫用品、生活物资等的虚假违法广告,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查办、曝光一批大案要案。
六是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和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以口罩等防疫商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为重点,加大对网上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不公平格式条款、不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全方位多渠道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严肃查处未经同意收集、使用、过度收集或泄露、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行为。
七是依法整治网络经济热点乱象问题。规范“直播带货”等网络经营活动秩序,依法惩处“直播带货”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不断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严厉打击互联网销售盗版网课以及视听作品、电商平台、社交平台、在线教育等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着力规范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知识分享等平台的版权传播秩序。
八是依法打击其他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网络市场“黑广播”“伪基站”、仿真枪的销售和广告发布行为,清缴整治互联网上存在的含有描写自杀情节、展示血腥暴力、教唆违法犯罪等内容的涉少儿出版物和信息,有效遏制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过度消费等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