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市场监管专项组第一次会议,正式启动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为有效贯彻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要求和禁止买卖食用“江鲜”相关规定,近日,睢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各镇(街道)、相关部门,突出排查和宣传引导,开展“江鲜”水产品全县流通交易、餐饮使用等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市场流通环节“江鲜”水产品交易行为。建立重点管控单位名录,将字号名称和经营范围含有“江鲜”字样的、农贸市场、超市、固定门面开展水产品经营的、以水产品为特色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尤其是以“江鲜”为特色服务的,列入名录。同时督导农贸市场、超市管理方加强管理、严禁场内经营户销售“江鲜”产品。截至目前,已对全县7家农贸市场、22家生鲜超市开展了全覆盖检查。
整治餐饮服务环节“江鲜”水产品使用行为。联合相关镇(街道)开展排查,加强餐饮服务单位水产品采购使用管理,严格落实索票索证,严格禁止“江鲜”水产品采购、使用等行为。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整改标签、菜单等,不得含有“江鲜”等字样。
截止目前,全县共检查餐饮单位180余家,对发现有字号名称、店招、菜单、标签中标有“江鲜”字样的餐饮单位当场进行了整改。
与此同时,县市场监管部门向全县水产、餐饮经营者以及消费者发出倡议:拒绝野味,合法经营,不卖不买不食长江鱼鲜;不以“长江”“野生”等菜单、店招字样或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坚决杜绝野味、“江鲜”入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