鮰鱼是长江水产的三大珍品之一,肉质鲜嫩,营养丰富,有滋补作用,在水产品市场上一直颇受欢迎。因为鮰鱼只生活在大江大河的激流乱石中和10米以上深度水域,一般湖泊河塘中很难见。镇江市三男子正是盯上了鮰鱼的高利润,利用超声波设备在长江非法捕捞鮰鱼5次共计360余斤,并销售给鱼贩子获利5万余元。经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近日,江阴市法院依法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一年,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孙某、沈某均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另外,由法院组织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进行调解,四被告均自愿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人合伙高科技捕鱼
31岁的彭某初中毕业后就跟着父亲在江上做浮吊生意,后来又开沙场,生意接连惨淡收场。他无所事事,就被朋友孙某怂恿一起到长江上捕鱼。捕鱼也需要先垫资购买设备,他俩手头钱不够,就又拉来陈某一起入伙出资。彭某出资24万,孙某、陈某各出8万,共计40万,购买了一条长约30米的货船、一艘小快艇、一辆二手面包车和一个超声波捕鱼器等。
2022年4月初,捕鱼设备购齐,三人就迫不及待地开船去长江上大展身手。经过几次捕捞摸索,三人之间也形成了明确分工。一般情况下,孙某带着陈某驾驶小快艇到达镇江扬中段夹江水域,陈某把超声波捕鱼器上连着的一根长达十几米的电线放到水里。超声波的频率非常地高,会在水里发出强劲超声波能量,不断刺激鮰鱼。等十来分钟,孙某用网抄将十几条暂时昏迷浮到水面上的鮰鱼一一抄起。然后他们再换另一片水域继续重复上述操作。利用超声波捕捞到的鮰鱼是活鱼,可以卖上好价格。每次捕捞结束,孙某和陈某驾驶小快艇把鮰鱼送到岸边,彭某在岸上接应并用面包车拉走,陈某随车照看鮰鱼。平时小快艇就藏匿在货船中。
买家催促多次非法捕捞
“我有长江里的野生鮰鱼,你要不要?”彭某打电话联系销路。“只要是好货,你有多少我全要!”鱼贩子沈某正愁没有渠道收购长江野生鮰鱼。
就这样彭某等人捕捞来的鮰鱼都销售给了沈某。双方商量好了鮰鱼价格,按照大中小三档分类,每条2斤以上的算大鱼,每斤100元收购,每条1至2斤的算中等鱼,每斤70元收购,每条1斤以下的是小鱼,每斤50元收购。每次彭某他们捕捞到鮰鱼就电话联系沈某凌晨去拿,为了逃避水上公安的抓捕,他们不断变换交易地点,每次交易都是当面现金结算。
鮰鱼全身无鳞,腹部略带粉红色,身形修长发亮,是长江水产的三大珍品之一。沈某常年做水产生意,一眼就能辨别出彭某卖给他的鮰鱼就是长江野生的。野生鮰鱼肉质鲜嫩,营养丰富,具有滋补作用,在水产品市场上一直颇受欢迎。每次沈某都将从彭某处收购来的鮰鱼加价转卖,货好不愁销路,沈某经常催促彭某等人捕捞鮰鱼。2022年4月中旬至6月初,彭某、陈某和孙某三人共计5次在镇江扬中段夹江水域非法捕捞鮰鱼360余斤。
心存侥幸屡次作案
2022年6月7日晚上9点多,彭某和陈某再次到镇江扬中段夹江水域捕捞鮰鱼时,被镇江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民警当场抓获。案发后,孙某主动投案自首,沈某在家中被抓获。
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认为,彭某、陈某、孙某、沈某4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共同犯罪。到案后,沈某向公安机关提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嫌疑人两名,具有立功表现。
彭某等人采用的超声波电捕方式比传统电捕鱼功率更强、捕鱼范围更大,造成的长江水域水生生物资源损害更大。彭某等人非法捕捞获利5万余元,经估算其非法捕捞行为造成长江生态环境资源损失达62万余元。(通讯员 翁志娟 金山网记者 董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