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截图_20250120095400.jpg
伪造凭证和负责人签名 丹阳一驾驶员顺利报了149万元假账
2022-02-10 17:42:00  来源:京江晚报  
1
听新闻

经丹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盗窃案近日一审宣判,利用职务便利侵占企业149万余元的吴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今年35岁的吴某曾是丹阳某公司的一名驾驶员,负责接送员工以及公司部分车辆的维修工作。原本生活还算安稳,但他染上了赌博恶习,不久后便债台高筑。为还清债务,他打起了虚报车辆维修费的主意。

“公司的消防车、扫地车等车辆维修工作都是我负责,一般情况下如果有车需要维修,车辆所属部门的负责人就会通知我,我再送去汽修店修,之后回单位报账。”到案后,吴某供述。考虑到公司一般会将钱款直接打给汽修店而自己不能直接收到钱,他想到了预支借款这一招。

2019年9月左右,吴某伪造了公司有扫地车需要维修的相关凭证材料,并模仿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名。之后,他将伪造的材料送到财务部门成功预支借款。

款项到账后,他又联系了A汽修店的负责人陈某,让后者给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贴给对方13个税点作为“好处费”。陈某同意。“然后我就让陈某虚开了一张价税合计47000余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5000余元,让她在我伪造的扫地车的维修清单上加盖了A汽修店的公章。”相关材料到手后,吴某开始下一步动作。

“通常情况下,车修好后,我要先在汽修店开的发票上签字,之后再找车辆所属部门负责人、审计部门人员、总经理签字,然后才可以去财务部门报账。”吴某交代。由于并不存在真实的维修业务,维修清单也系伪造,因此他不敢找扫地车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便又一次在发票上伪造签名。

接下来,吴某拿着发票到审计部门,工作人员见到“领导签名”后签了字。随后,他又顺利拿到总经理的签名。最终,拿着假的维修清单和“签名齐全”的发票,他到财务部顺利冲抵了借款。

轻轻松松几万元便到了手,且过程十分“流畅”,吴某此后一发不可收拾。在一年不到的时间内,他采用这种办法共计作案22次,向公司虚报维修费用149万余元,被他挥霍一空。

2021年6月底,公司财务部门整理报销发票时发现了吴某提交的发票存在签名造假的情况,随即报了警。

2021年8月,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对吴某提请批准逮捕,丹阳检方综合其主观故意、行为对象、手段方式等,依法改变定性为职务侵占罪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年10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贡淑婷 林嘉欣 朱美娜)

标签:汽修;发票;签名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