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了解到,《镇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21年5月起施行。
据了解,《办法》共二十二条,主要包括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网约车驾驶员的申请、变更、注销等规定。《办法》从促进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发,重点规定了三个方面内容:一是适当降低网约车平台准入条件。《办法》取消了网约车平台需要在本市设立分公司的规定,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网约车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法治的公平、正义。二是取消网约车车辆本地牌照的规定。限制外地车辆进入该市网约车市场,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从镇江实际来看,网约车市场中外地牌照车辆可控。因此,《办法》取消该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镇江建立开放型的市场经济环境的要求。三是取消了网约车驾驶员提供证明材料的规定。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是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明确的重点工作,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办法》取消了网约车驾驶员提供证明材料,明确由交通运输部门向公安机关核查,从立法环节切实落实“减证便民”。(笪伟 李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