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丹徒交警大队经过7个小时的连续奋战和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昨天凌晨3时许,丹徒交警大队龙山中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辛庄公路兄弟塑料五金厂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伤者伤势严重。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伤者王某(女,1954年生)不省人事且身体上有碰撞痕迹。民警迅速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据伤者同伴介绍,两人下了夜班后,正一前一后骑电动车回家,不料刚出厂门,伤者在左拐汇入主路时被撞。王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情重大,办案民警一方面对现场遗留证据进行仔细勘验,一方面及时上报请示。6时许,龙山中队民警将事故移交事故处理中队处理。案件受理后,事故处理中队随即安排警力成立专案组,一组警力前往医院了解相关情况,做好安抚工作;一组警力赶往现场,对现场进行复勘,寻找蛛丝马迹;一组警力前往监控室,查询周边监控。
通过多方调查,专案组确定事发时间为3月17日3时25分,肇事车辆行驶路线为沿辛庄路由南往北直行,由于夜间监控只能发现车辆经过,看不清车牌及车型,警方经过筛选,确定了嫌疑车辆的行驶路线。经查,事发后该车沿辛庄路由南往北行驶,行至亨威路路口左转弯往辛丰河东方向,警方在辛丰幼儿园路口监控发现了该车,随后到辛丰加油站转盘处便消失不见,民警判断该车应该就停在附近小区。
通过走访,警方于10时30分在辛丰镇润盛小区东南角查获肇事车辆,发现车头有明显撞击痕迹,后根据车牌找到了驾驶员潘某明,潘某明对驾驶车辆发生事故肇事逃逸一事供认不讳。
潘某明称前一天晚上下了夜班,与同事在河阳镇吃宵夜,其间喝了2瓶啤酒。3时25分,潘某明驾驶小型轿车沿辛庄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兄弟塑料五金厂门口时,与死者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两车损坏,潘某明驾车逃离现场。警方询问得知,发生交通事故后潘某明因害怕酒驾遭处罚,所以逃逸。
目前,犯罪嫌疑人潘某明被依法传唤,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孔凌云 於荣荣 曹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