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记者从镇江警方了解到,一男子醉驾被查后,竟报案声称遭到暴力执法,肋骨被打骨折。经过调查认定纯属诬陷,最终该男子被行政拘留7日。据悉,这是《江苏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实施以来,首例因诬告执勤民警,对违法人员采取行政拘留措施的案件。
去年12月19日,44岁的男子王某来到润州公安分局和平路派出所投诉,称被交警打得肋骨骨折。他说,12月14日凌晨5点多,他喝过酒之后在汽车中睡觉,被润州交警发现。他与交警发生了肢体冲突。两名交警用警棍捅了其腹部,导致其腹痛,后来去医院检查发现,左侧一根肋骨骨折,因此要求追究交警的法律责任。接警民警十分重视,立即向分局领导汇报,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交警支队。市交警支队党风廉政室立即成立调查小组,着手开展内部调查,但调查结果却与王某所反映的情况大相径庭。
12月14日凌晨,润州交警大队民警张苏、代平接到电话报警,在味雅饭店附近有人涉嫌醉酒。他们赶到现场后发现,有辆汽车停在长江路由东向西的某处红绿灯路口,车子处于发动状态,一名男子坐在驾驶室内,民警敲打车窗也没有反应。张苏尝试打开车门,由于这辆车年限较长,车门没有自动落锁功能,车门轻松就被打开,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张苏和代平叫醒王某后,将其搀扶出来,经过酒精测试仪检测,王某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于是又按照法定程序,将其带至医院抽血检测,经鉴定,王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了169mg/100ml。执法交警明确表示,整个过程和环节十分规范,王某也没有反抗,更谈不上肢体冲突,所谓的暴力执法纯粹是无端污蔑。
王某向和平路派出所报案的同时,还多次拨打政府热线,到市公安局信访处举报。
“我们的执法过程没有瑕疵,当事人王某全程非常配合,他这么说完全是诬赖!”当调查组向张苏询问情况时,张苏显得非常委屈。他告诉调查民警,处置民警全都佩戴了执法记录仪,能完整反映事实经过。
调查民警立即着手调看执法记录仪,16个小时的执法和监控视频,反复观看了3遍2800多分钟。民警很快发现,王某的举报内容与视频完全不吻合。镇江交警支队党风廉政室立即将调查情况向润州公安分局和平路派出所作了反馈。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王某故意诬陷民警的事实客观存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3款有关规定,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当听到要被拘留时,王某瞬间仿佛“戏精”附体,立刻躺倒在派出所里面,宣称自己身体不舒服,需要送医治疗。虽然表演得很逼真,但王某仍然无法逃脱制裁。
目前,市交警支队已向市公安局督察部门申请为被诬告的两位民警正名。(胡冰心 纪军 吴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