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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不离责,新官理旧账 镇江离任交接工作迈向常态化制度化
2020-08-18 18:01:00  来源:金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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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责任审计新规定正式施行一年之际,《镇江市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工作办法(试行)》日前审议通过、印发。《办法》明确,凡是符合条件的镇江市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派出机构、国有企业的县处级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离开领导岗位时,必须将相关经济责任事项向接任领导干部进行移交及说明。

《办法》规定,离任领导干部接到《镇江市党政领导干部离任交接通知书》之日起,停止研究重要投资建设项目、大额资金调度、人事任免等事项;在7个工作日内,围绕重要工作事项、机构编制及干部管理事项、经济责任事项、重大信访和社会稳定事项等五个方面26项内容,填写《镇江市党政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表》,并整理好有关资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完整地移交给接任领导干部,由其及时做好核实认定。

《办法》要求,离任领导干部对移交事项及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应交未交事项或移交资料失真的承担相应责任;对未办理交接的各项债务和担保、承诺等,由其本人负责处理;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交接手续或交接不清、久拖不交、交接失实影响工作有序衔接开展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示训诫、问责或党政纪处理。接任领导干部对离任领导干部移交的未了结的工作事项,应负责继续办理,不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并承担后续责任。

《办法》强调,对已办理离任交接手续的离任领导干部,根据需要,仍可安排离任审计。

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工作,是镇江进一步贯彻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一项全新举措。既体现了市委审计委员会从严监督管理党政领导干部、规范权力运行的态度,也为准确划分前后任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提供了重要依据。试行开展离任交接工作并逐步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让离任者交得清楚、新任者接得明白,将有利于增强全市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保持所在单位工作的连续性,构建“离任不离责、新官理旧账”的良好格局。(张乐 陈赟 张凤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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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