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今年2月起,市人社部门对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施“免减缓降”,帮助企业减轻成本负担,支持稳就业促发展。记者了解到,2月份、3月份已落实减免市区企业社保费35294.56万元,中小微企业、按单位参保个体工商户占到92%以上。
根据国家和省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规定,镇江从今年2月份至6月份共5个月,免征中小微企业、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2月至4月共3个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在享受减免后年内缴费仍有困难的可申请缓缴,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同时,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1年4月30日,即失业保险按总费率1%执行,工伤保险按规定费率统一下调20%。
市社保中心负责人介绍,为确保惠企政策落到实处,市人社、税务、财政、统计、工信等相关部门配合协作,通过部门数据共享,精准确定企业划型和适用费率,符合条件的企业免填表、免申请,自动享受减免政策的优惠。
据统计,2-3月,已落实市区企业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35294.56万元,其中养老保险32281.04万元,失业保险1110.43万元,工伤保险1903.09万元,惠及企业1.16万户,职工24.62万人。养老保险减免的32281.04万元中,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免征29923.36万元,占比92.7%,大型企业和其他单位减半征收2357.68万元。
此外,对于2月份已征收社保费的2498户企业,应减免的单位缴费部分6087万元已统一退回。其中,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分别退费4197万元、144万元、243万元;中小微企业2442户免征退费5075万元,13户大企业和其他单位减半退费1012万元。
下一步,人社部门将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做好减免数据统计和效应分析,在确保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确保养老金等待遇按时发放,参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实现各项社保制度安全平稳运行。(王翔杨佩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