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昨天,记者从海事部门了解到,长江下游专门针对交汇水域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京杭运河与长江干线交汇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4月1日起正式生效。
《规定》共五章二十条,今后航经或停泊该水域的船舶均应遵守该规定。目前,镇江海事局编制《规定》宣传示意图,详细标明了交汇水域的界限、船舶交通流向和主要的航行要求以及重点水域的分区情况等内容,将示意图内容发布于镇江海事微信公众号并扩大转发范围。镇江海事局执法人员还利用窗口、现场巡航、陆域巡查等契机,多渠道向船员发放《规定》宣传示意图,面对面解读重点内容。(刘玉宝沈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