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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的外卖业务管理
2020-02-19 18:3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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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2月19日镇江讯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稳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效保障复工企业和群众的餐饮服务需求,避免群体性聚餐引发的感染风险,鎮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镇江市商务局、鎮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外卖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充分发挥餐饮外卖在疫情期间的服务作用,积极引导餐饮单位申请外卖资质。自2月18日起,全市商业综合体、大型商场内具备外卖资质的餐饮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可以恢复营业,限从事外卖业务(不设堂餐),谢绝消费者进店就餐,不得承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

全市其他从事外卖业务的餐饮单位,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商贸企业(场所)防控工作的通知》(镇防疫指办[2020]13号)执行。

餐饮单位所在的商业综合体、大型商场要依据《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肺炎机制综发 [2020]60号),按照大型商场局部复工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合理安排场内餐饮单位营业时间。所有进入人员一律测量体温、一律全程佩戴口罩。不符合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的, 一律不准营业。

餐饮单位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江苏省餐饮展务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规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健康教育和管理,强化原料釆购、加工制作和外卖送餐等重点环节各项防控措施,确保餐饮食品质量和安全。要加强对外卖送餐服务的管理,设立外卖取餐专区,确保一次性餐具制品质量安全,选择有效方式实行外卖餐食封签,选择合理方式开展无接触配送。

餐饮单位通过网络订餐平台提供外卖业务的, 严格执行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网络餐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镇市监函[2020]48号),保证线上线下餐食同标同质。

各地要鼓励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餐饮单位充分挖掘潜在产能、创造条件扩大产能,积极为复工企业提供集体用餐配送服务。餐饮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强化行业监督,倡导餐饮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推进餐饮行业规范管理和服务创新。鼓励餐饮行业协会整合行业资源,倡导大型以上餐饮单位拓展延伸服务范围,通过派遣从业人员、代为采购加工、提供管理服务、食堂承包托管等多种形式,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企业餐饮服务需求。

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各地要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履行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具体负责餐饮单位恢复外卖业务的审核备案与指导服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压实监管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商务部门要加强餐饮单位的行业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

标签: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外卖
责编:郭玲玲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