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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徒区“七个严禁”为疫情防控提供纪律保证
2020-02-12 11:1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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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2月12日镇江讯 (马传纪)越是严峻时刻,越要纪律严明。为坚决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进一步提升各项防控措施的精准性、有效性和覆盖面,丹徒区对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明“七个严禁”纪律要求。

一、严禁畏缩不前。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防控责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身先士卒、靠前指挥。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推诿敷衍、拖沓应付。

二、严禁擅离岗位。全区所有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必须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履职负责,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防控措施分工责任要求和本地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安排,服从指挥、听从调度。严禁负有防控职责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无故缺岗、离岗、脱岗,甚至玩忽职守、失职渎职。

三、严禁挤占物资。严格疫情防控物资资金的管理使用,优先保障防疫一线的物资供给。严禁截留、挪用、挤占疫情防治款项和物资,严禁囤积居奇、谋取暴利等行为。

四、严禁聚餐集会。不筹备、组织和参与各类聚餐、聚会等集聚性、群体性活动。

五、严禁逃避检查。不得拒绝卡点检查、信息登记、体温监测等,模范遵守相 关防疫工作要求和规定。发现有不适症状要及时报告,就近就诊。

六、严禁造谣传谣。不得造谣、信谣、传谣;不得传播未经证实的言论,不转发朋友圈、微信群等来源不明的图文视频;发现相关谣言要及时制止,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七、严禁隐瞒疫情。要如实上报相关数据,不得向上级组织瞒报漏报疫情防控情况,发现特殊情况或疑似感染人员,要及时向组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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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