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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再发《意见》,加快引导企业有序复工
2020-02-11 14:3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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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2月11日镇江讯 (刘志国曹德伟)2月6日,镇江连夜发布18条政策意见,支持企业共渡难关;2月7日,镇江发布了致全市企业家的一封信,言辞恳切,要求引导企业错时复工、有序复工、安全复工,做好防疫措施;2月9日,镇江市政府发布《关于科学有效防控疫情、加快企业有序复工的意见》(下称意见),强调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关键阶段,必须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

记者注意到,意见明确了三条基本原则:坚持“四个优先”:对涉及疫情防控、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等事关国计民生的企业优先保障复工;对防控机制、人员排查、设施物资、内部管理、安全环保等管控措施到位的企业优先保障复工;对国家、省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优先保障复工;对自动化程度高、以本地员工为主的企业优先保障复工。落实“五个支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的要求,加强金融信贷、稳岗就业、财政税收、生产运营、政务服务五方面支持,全力保障企业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做到“六个强化”:强化健康申报和晨检,强化职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强化卫生防护,强化就餐环节疫情防控,强化职工生活引导和宣传教育,强化应急防控措施。

就做好企业复工服务,意见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优化备案辅导,实施分类指导,加大帮扶督导。实行分级备案,在册员工2000人及以上的企业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备案;在册员工2000人以下的企业,由各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分级备案。缩短办理时限,开通一站式备案通道,有条件的地区、行业实行线上备案,引导企业采取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备案、远程备案、电子备案,减少核查次数,提高工作效率。原则上,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流程,对“四个优先”企业特事特办、即报即办。只要有效落实各项防控要求的企业,均准予复工。

就如何强化防控责任落实,意见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压实安全稳定责任。对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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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