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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徒一小区物业违规收取两年公共服务费用 被依法责令改正并退还多收价款
2019-08-27 10:35:00  来源:金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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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中旬,丹徒区市场监管局连续接到20多起关于画意江南小区物业的投诉,反映该小区物业强制收取业主2年公共物业服务费。

  丹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发现,“画意江南”小区有6幢商品房超期违约交付,造成违约赔偿。但开发公司并未直接通知购房人去开发商领取赔偿款,而是将违约赔偿金委托其招标的物业公司进行赔付。该物业公司为了收全小区物业费,就采取在交付收房时,对业主强行多收取一年物业费的手段。截至8月14日,已交付收房86户,违规强行多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184000多元。

  丹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该物业公司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镇江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依法对物业公司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其改正违规行为并退还对业主强行多收的物业费。

  丹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退还多收价款期限届满3日内对该公司退款情况进行复核,根据情况依照相关法规作下一步处理。 (吴俊 朱秋霞)

标签:物业公司;业主;物业费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