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从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传出消息,由该局牵头起草的《镇江市山体保护条例》,已由镇江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6月25日通过,并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7月26日批准,于5日正式公布。该《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成为古城镇江“城市山林”保护利用的一道有力法治“防护网”。据悉,这也是全省首部市级山体保护条例。
“一水横陈,连岗三面,做出争雄势。”镇江山体资源极其丰富,全市3843平方公里土地中,共有山体235座,丘陵山地占比51.1%。山体与城市融为一体,呈现出“城在山中,山在城中”的地形风貌,是名副其实的“城市山林”。
镇江市保护城市山体的意识由来已久。2017年12月开始,原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起草《条例》,结合我市山体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开展调研、论证和修改完善工作,对责任主体、修复治理、合理利用、法律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让山体保护切实有据可循、有法可依。 (方良龙 印文风 任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