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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实施半年137家“镇江网店”注册
2019-06-24 09:41:00  来源:金山网  作者:朱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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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山网讯 今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正式颁布实施。半年来,电商法在我市“落地”情况如何?日前,记者对此进行走访调查,发现“变与不变并存”——押金退还难、网站搭售等“热点纠纷”有所改观;我市已有137个网店微商进行了注册登记,但是仍有不少经营者意识缺乏。

  “热点纠纷”得到规制

  2018年8月电商法正式通过,并于今年正式施行。“电商法实施后,我国电子商务领域有了专门的法律规范和法律依据。”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处相关负责人陈磊分析,原先大家关注的“热点纠纷”得到了有效规制,“比如,原先遇到共享单车押金不退的问题,消费者只能通过民事纠纷的方式进行维权,而押金的所有权属于消费者,根据电商法,如果经营者违反规定,可由行政部门进行行政查处。”

  旅游网站搭售保险等行为也是热点,根据电商法的相关规定,相关部门可以对经营者进行行政查处,由此对商家形成一定的威慑力。针对这一情况,记者登陆了几家知名旅游App进行测试:选择相应航班后,最终报价即为上一页面价格,加上机建、燃油附加费用,页面下方有相关可选择的服务内容,但未做默认勾选。不过,也有部分商家在页面设置上“动足了脑筋”,页面上会出现几组价格,其中包含了无增值服务的“裸价”,以及搭售增值服务的报价,用户需要仔细分辨各种报价。

  陈磊介绍,我市还未查处过上述“热点纠纷”,目前查处的案例主要是未做到“线上亮照”。“电商法规定电商主体必须公示企业主体信息,比如某独立运营的网站必须在网上首页上公示营业执照上的相关信息,也就是‘线上亮照’经营,现在已经查处了3例。”

  137家“镇江网店”登记了

  以前个人开网店不需进行注册登记,甚至零门槛进入。而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近年来,我市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目前,全市共有各类网络主体2.4万个左右。市市监局行政审批处相关负责人徐晞凡介绍,电商实施以来,我市有137个电商主体进行了注册登记,“其中淘宝网店和微商各半。”

  “电商法并没有强制要求所有的网店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从事‘小额零星’交易的可以作为自然人网店存在。”陈磊解释,对于“小额零星”目前没有名门规定,“在实践操作当中,视‘月交易额在10万元以下、年交易额在120万元以下’为‘小额零星’交易。”

  记者在微信好友中选择了多个微商和代购进行调查,竟无1人注册登记,多数表示“再看看”。“销售量不算大,还不打算去注册。”代购商家黄先生告诉记者,他所在的代购圈,甚至还有不少人对电商法不知情。

  监管任重道远?

  采访中,陈磊透露,电商法的出台经历了多方博弈,即使实施半年,仍有一些“声音”从经营者角度出发,认为损害了他们的利益,“经营者处于相对的强势地位,首先应该学法,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落实主体责任,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实现双赢。”

  记者留意到,6月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这次行动将于今年6-11月开展,严格贯彻落实《电商法》有关规定,严厉打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

  业内人士表示,“事实上,电商经营者需要注册等内容,只是电商法的一部分,普遍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才是关键。”(朱婕)

标签:规制;商法;经营者
责编:王宛璐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