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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考在即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部署考期环境管理工作
2019-05-28 09:45:00  来源:金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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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中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即将开始,为确保我市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让考生以充沛的精力参加考试,市生态环境局专门下发《通知》,对中、高考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明确意见、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严控噪声污染,确保环境质量。自5月28日至6月20日期间,一切影响考生生活与学习的环境噪声排放单位,必须对噪声源进行严格的控制管理,确保达标排放,杜绝环境噪声污染。凡市区环境敏感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单位,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必须向所在地环保部门申报建筑工程环境噪声排放的有关事项。凡在考点附近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6月7日至6月9日昼间、6月18日至6月20日昼间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市区内居民敏感集中区域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自5月28日至6月19日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禁止施工作业,此时段的夜间施工作业申请一律不予行政许可。

  禁止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考试期间严格限制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防止露天娱乐、集会等活动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严格控制或取缔服务业中个体加工点环境噪声作业。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业用途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必须限制作业时间,避免干扰考生。

  《通知》明确,防范大气污染,实施预警管理。各地对考点附近进行全方位的环境隐患排查,特别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确保废气处理装置高效运行,防范废气事故性排放现象发生;坚决杜绝市区内尤其是考点附近大气恶臭、异味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加大可能影响考点的重大风险源情况摸排工作,在排查隐患的基础上,考前对重点防范点位进行一次再落实、再督查,确保全面履行职责,确保环境应急处置救援措施的落实,严防大气污染事故的发生。

  《通知》还对加强组织领导、岗位职守、应急管理、责任落实和追究,提出了要求。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认真组织开展所属区域考生学校、考点周边环境污染源的排查工作,对有可能导致考生学校、考点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受影响的污染源,要查明污染产生装置、污染防治措施完好状况,并消除污染隐患;切实加强环境监管,防范任何可能对考生造成影响的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让绿色护考真正落到实处。(阙薇 干光磊)

标签:考生;环境噪声;考点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