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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严审身份证 丹阳一餐饮店误用童工被罚5000元
2019-02-02 09:28:00  来源:金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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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阳一餐饮店近日因用工时没有严格审查身份证,结果误用童工,被丹阳市劳动监察部门处罚。

  有市民近日举报丹阳市某餐饮店有使用童工现象。丹阳市劳动监察大队根据举报线索调查发现,该餐饮店曾使用一名未满16周岁的童工徐某。单位负责人对此解释,徐某是由他人介绍进入该单位从事服务工作,入职时他自己说已满16周岁,但未随身携带身份证件。单位便安排徐某先工作,随后再将证件带到单位登记。据了解,徐某总共在该单位工作7天,其间单位多次提醒他要出示身份证件登记。徐某最后才说出自己其实未满16周岁,单位负责人当场辞退他并结清了工资。

  劳动监察通过徐某户籍所在地劳动部门进行协查,由当地派出所出具了徐某的户籍证明,证实徐某出生日期为2005年2月,未满16周岁。丹阳市劳动监察大队对徐某及其父亲进行了批评教育,让其父带他返回老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随后,劳动监察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规定,对违法使用童工的餐饮店作出5000元的行政处罚。

  使用童工的行为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劳动监察人员发现,大部分使用童工案件都是由于企业在招用人员时疏忽管理,未能严格核查身份信息,导致误用童工,进而被劳动部门进行处罚。

  劳动部门提醒广大用人单位,用工前一定要严格核查招用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时登记并妥善保管,坚决禁止使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丹仁 沈春来)

标签:童工;餐饮店;丹阳市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