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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装修差价引发矛盾 项目经理不知所终
2019-01-17 17:12:00  来源:金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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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江山名洲五期的沈先生近日向京江晚报反映,他在装修过程中与装饰公司发生纠纷,但由于项目经理不知所终,矛盾一直得不到解决。

  昨天记者来到沈先生家中。沈先生说,2017年,他在江山名洲五期观澜苑182幢购买了一套约150平方米的房屋。去年,广州华宁装饰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向沈先生电话推销装修项目。电话中,“华宁装饰”称自己从装修质量到后期质保都做的很好,沈先生便请“华宁装饰”为自己家装修。

  双方商谈后,于去年6月24日签订装饰工程合同书,一位项目经理代表公司与沈先生对接。装修过程中,项目经理因个人原因被公安机关调查,与沈先生对接的人换了。沈先生说,他与项目经理谈妥的价格是9.2万元,其中的8.9万元,沈先生分三笔直接付给华宁装饰,对方开了收款凭证;另外3000元,项目经理告诉沈先生这是增项,由项目经理补贴给工人师傅,所以沈先生将3000元直接给了项目经理。

  然而后来沈先生才知道,项目经理报给华宁公司工程部经理的价格是9.6万元,有4000元的差价。“为什么会这样我也不清楚,听说项目经理涉嫌违法不知所终,我也找不到他询问原因。”

  “华宁装饰”以沈先生总款项未付清为由不愿提供水电图和保修卡,沈先生觉得自己已经给付了当初约定的款项,“水电图不给我,我连在墙上打洞都不敢,保修卡不给我,后续出了问题就没有保障。”

  沈先生认为,当初项目经理是代表“华宁装饰”来和自己商谈,应该属于公司行为。沈先生按约付款,特别是在第三笔打给公司8000元款项的时候,“华宁装饰”出具的凭证上面写的是“工程尾款”,凭据盖有华宁公司财务印章。沈先生由此认为,自己付清了尾款并得到了“华宁装饰”的认可。

  随后,记者陪同沈先生来到位于旭辉时代城的广州华宁装饰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工作人员帮记者电话联系了一位陈姓相关负责人。陈先生说,装修过程中,沈先生存在和项目经理私下交易的情况,至于最后8000元的尾款收据,因为财务并不清楚工程事项,财务是按对方的要求写的款项名称。公司为了保证所有款项正确,最终还有一道核算,总款项应以核算后的结算单为准,结算单由工程部签字。“合同中有一条,保修以结算单为依据。”

  陈先生说,其实市场监督部门已经出面协调。公司认为,由于项目经理当时是公司的人,沈先生给付项目经理的3000元,只要沈先生拿出付款凭证,公司认可这笔钱。而对于双方有争议的4000元差价,公司给出两个处理方案,一是同意给沈先生水电路图,但是后期不保修;二是沈先生打折支付适当钱款。

  沈先生说,自己不存在与项目经理私下交易,因为他认为项目经理的行为从始至终都是公司行为,并且为了装修,大家建了一个群,里面有沈先生、项目经理、工程经理、市场部经理、设计师等人,项目经理曾在群里发布尾款8000元的事项,无人提出质疑。沈先生说,他没有听说过结算单的事,也未在合同中找到陈先生所述条款,“我对陈先生的说法不赞同,希望负责人能与我再次沟通,协商解决此事。” (记者 张驰川)

标签:项目经理;先生;装修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