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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11类就业困难人员可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2019-01-09 08:39:00  来源:金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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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起,镇江市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开始实行新政策。记者昨日从市就管中心了解到,新变化包括取消户籍限制、社保补贴对象进一步扩大、放宽失业保险限制等内容。

  新政策取消了户籍限制。享受社保补贴不再要求是城镇户籍,符合条件的镇江市市区户籍(含农村户口)就业困难人员都可以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了。

  补贴对象进一步扩大,目前共有11类就业困难人员可以申报享受补贴。据了解,在原7类就业困难人员(“4050”人员、双失双下人员、低保人员、残疾人员、单亲家庭人员、特困职工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基础上,今年起新增加了登记失业1年以上人员、被征地农民、优抚对象家庭成员、军队退役人员这4类人员。

  新政策还放宽了失业保险限制,规定就业困难人员只要在镇江市参加过失业保险即可,不再作具体缴费期限的要求。并调整补贴期限。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初次核定享受社保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根据新政策,进一步简化办事材料,取消了原来的7项纸质材料,全面实行申报材料电子化,让群众不再需要重复复印若干材料。实施不见面申报,实行“在线申报”,符合补贴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只需在镇江“智慧人社”平台网上申报,或者到户籍所在社区(村)人社服务站帮助办理申请,实现“不见面享受政策”。与此同时,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提出网上申请,经市就管中心或丹徒区就管中心认定无误后,按月将补贴资金发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账户,让办事群众“少跑腿”“更省事”。(张丽 方扬 沈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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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