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作为一种特殊的交通工具,与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广大百姓的生命安全密切相关。2018年,镇江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有三件,其中一件为《镇江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王荣飞等10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的建议》,被列为重要建议之一。我市这样高度重视和务实举措,旨在护航电梯安全,护航百姓生命。
昨天,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采访了解到,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条例》的制订和重要建议的办理。我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管工作机制建设、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整治、加强电梯土建质量监管、完善住宅电梯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企业自律与诚信建设、构建电梯安全综合防范机制等举措,全力确保全市电梯安全运行。
电梯数量庞大,安全不容忽视
目前,我市电梯使用单位共有4255家,在用电梯数量达23960台且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长。其中,住宅小区共有电梯13653台,占在用电梯总数的57%;有物业企业管理的电梯为11650台,占住宅小区电梯的85.3%。近年来,我市分别组织开展了多轮电梯安全隐患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建立了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开展了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正式推行了电梯责任保险,电梯安全形势总体保持平稳。但随着电梯保有量的持续增长,电梯困人事故也呈快速增长态势;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电梯“老龄化”带来的故障隐患将日益增多,安全不容忽视。
王荣飞等10名代表建议:由政府牵头,形成监管合力;从源头入手,进一步规范电梯销售、维保招投标行为;加强施工验收,严格登记管理;强化对管理服务单位的监管,每年进行分级评定考核;拓宽筹措渠道,解决维保瓶颈;普及电梯知识,提高安全意识;立足综合防范,构建长效机制。
我市多措并举,护航电梯安全
对于这件重要建议的办理,市政府明确将电梯安全管理纳入市政府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体系,督促各辖市区政府、管委会加强本地区电梯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考核。与此同时,质监、住建、教育、交通、商务、卫计、旅游等部门开展了电梯安全隐患整治,累计发现并整改了1233台隐患电梯。检验机构结合电梯年度检验,2018年已发现并整改了754条安全隐患,292台隐患电梯。全市还排查发现了19台没有物业管理、维护保养和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由属地政府挂牌督办,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安排,消除了事故隐患和风险。
此外,我市加强电梯土建质量监管。针对反映较多的电梯井道、机房部位渗漏水等问题,住建部门从项目人员、技术、材料、施工、资料、验收管理等各环节,严格开展精细化监管。
经市政府同意,市住建局出台了《关于建立市区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前,一次性交存资金,专项用于电梯、消防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市住建局还修订完善了《镇江市区住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市质监局牵头建立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制度,市经信委将电梯维保企业信用评级信息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作为企业信用档案的一部分。我市还建立了以“96333”为统一救援号码的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平台,建设了“智慧电梯”监管服务平台,2019年在全市范围推广应用。
全力编制《条例》,呼吁市民配合
《镇江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作为2018年的立法调研项目,市人大、市政府认真开展调研,学习先进地区工作经验,结合我市电梯安全管理现状,在划分安全责任、提高管理水平、创新监管举措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且有效的措施,争取早日拿出高质量的《条例(草案)》文本,探索通过立法建立一套监管机制完善、安全措施到位、应急救援及时、问题解决有效的电梯安全监管体系。
记者了解到,住宅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收缴难,也成了困扰电梯安全运行的因素之一。2017年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率和电梯运行电费收缴率分别为73%和40%,部分小区尤其是安置小区电梯日常维护资金难以落实,导致部分电梯“带病”运行。为此,王荣飞等代表也呼吁广大市民,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和电梯运行电费,从而更好地保障自身生命安全。(戴劲松 胡铭 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