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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中院召开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暨江河汇项目破产重整新闻发布会
2018-12-28 16:0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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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2月28日镇江讯(常文金 孙德圣)12月28日上午,镇江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暨江河汇项目破产重整情况。镇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敏,民二庭庭长朱卫芳出席了发布会。部分省、市代表、委员和10余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会上,陈敏副院长介绍了镇江法院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系列举措。今年以来,镇江中院相继制定《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和责任体系的工作方案》《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建立健全产权保护司法保护长效机制。

  陈敏副院长要求,为更好服务我市民营企业,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今后在商事审判中要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转变司法理念,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严格贯彻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原则,妥善处理各类涉民营企业纠纷,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让财产更加安全,让权利更有保障。

  发挥司法职能,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强化以案释法工作,及时公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和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形成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加强沟通交流,帮助解决民营企业实际困难。为民营企业与法院沟通提供多样化交流平台,为民营企业与法院沟通提供多样化交流平台,听取民营企业反映和诉求,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时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

  朱卫芳庭长通报了镇江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暨江河汇项目破产重整案的基本情况。镇江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江河汇项目,素有“镇江外滩第一楼”的美誉,由于一次性投资额度过大,拖欠大量到期债务无法偿还,2015年7月该项目因资金困难而停工。为尽快清偿到期债务、改善城市形象、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汇丰公司向市中院申请破产重整。2017年8月8日,镇江中院依法受理汇丰公司的申请,该项目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17年10月16日市中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确定债权总额为24.8亿元。会议后,重点开展了招募投资人的工作,项目招募公告并联合市政府、债权人代表、外聘专家、管理人共同对投标人进行公开评议,确保重整计划执行方实力强、风险小。2018年10月16日,镇江中院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讨论重整计划草案,协调化解各方不同意见和分歧,最终裁定正式批准江河汇项目重整方案,帮助支持民营企业重返市场。

  朱庭长指出,江河汇项目的成功重整采取的主要举措有:攻坚克难,依靠专业的破产审判团队;借力府院联动机制,解决维稳、融资、政策优惠等多项难题;精准识别,充分利用重整功能,有效缓解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困境;大胆创新,探索市场化融资,为债务人企业注入生机和活力;确保公正,以信息公开、依法处置为准则,预防和化解群体性纠纷。

  据了解,全市法院在办的涉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有12件,江河汇项目重整成功必将为全市法院办理此类破产案件拓展思路、带来启发,下一步,镇江法院将进一步规范破产审判工作,为改善投资和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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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