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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区全年禁放烟花爆竹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11-05 08:36:00  来源:金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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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句容市制定出台了《句容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中明确句容市城区243省道(122省道路口至洪武路路口)、洪武路(243省道路口至人民路路口)、通宁路(洪武路路口至石狮路路口)、石狮路(通宁路路口至宁杭北路路口)、122省道(宁杭北路路口至243省道路口)围成的闭合区域内和党政机关单位驻地、交通枢纽等地全年禁止燃放各类烟花爆竹。逢重大庆典和节日,确需在禁放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须向公安部门申请。(居安监 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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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