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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两级法院力除“案中案” 重拳再出击
2018-10-31 15:1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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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0月31日镇江讯(常文金 孙德圣)“基本解决执行难”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面对执行工作中的一些顽瘴痼疾,镇江两级法院积极开展常态化 “凌晨执行”“假日执行”“涉民生专项执行”等集中执行活动外,对于同一被执行人涉案众多的关联案件或同一标的物轮候查封的积压案件,适时开展协同执行行动。经过前期的精密部署,镇江法院“雷霆行动”2018—协同作战Ⅱ拉开帷幕。

  2018年10月29日下午,在镇江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章纯钢的统一指挥下,两级法院前往长江路158号原海洋大酒店进行强制清场,全市法院共派出100余名干警、20余辆警车奔赴执行现场。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市检察院派员现场监督,镇江日报、京江晚报、镇江新闻频道、金山网等媒体跟踪报道。

  原海洋大酒店房产登记于被执行人陈某某夫妻名下,该酒店占地十余亩,全市法院以该大酒店和陈某某夫妻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涉及60余件,涉及债务达2亿多元。在前期执行中,市中院责令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饭店照常经营、宾馆照常营业,酒店主要负责人下落不明,故意逃避法院执行。

  镇江中院在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情况下,对该处大酒店的房产、土地及地下室设施进入评估程序,经评估,该处房产价格约为1.7亿元。

  因被查封房产涉案众多,润州法院首次查封了该房产,镇江中院在审理交通银行镇江分行与陈某某夫妻、江苏海洋航务打捞有限公司、原海洋大酒店金融借款一案中对该处房产轮候查封了被执行人位于镇江市长江路158号不动产,为提高执行效率,实现房产拍卖变现价值的最大化,2015年3月,镇江中院决定将全市法院涉及陈某夫妇等为被执行人的全部案件协同执行并强制清场。

  因被查封的房产涉及抵押、租赁、案外人之诉和破产清算等案件形成多件“案中案”,导致执行程序多次被搁浅。

  针对被执行人、案外人提出的异议、复议和诉讼,相关执行法院依法审理或审查,认真听取异议人阻却执行的各项理由,在充分保障其各项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对异议人的诉求依法予以驳回,排除了阻却执行的各种障碍,镇江中院决定继续启动对已查封的房产拍卖程序。

  在本次强制清场行动中,镇江中院执行局组成4个执行小组,按照强制清场方案逐层逐间对人和物予以清场,对酒店和宾馆的所有物品进行详细登记并予以查封。本次共查封房间本次共查封房间200间,封存房内餐桌、椅子、餐具等动产共计1万余件,张贴封条近千张。

  为了保障执行行动安全有序,本次执行行动得到了市公安局、市供电局、市燃气公司、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

  镇江中院委托的第三方助拍机构,对执行现场所有查封的财产进行勘验、看样、资产清点,助力了查封财产快速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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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戚阜生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