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双十一”临近,昨天,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发布了去年“双十一”期间网购投诉纠纷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不要盲目迷信打折、促销宣传,消费时保留证据,发生纠纷及时投诉维权。
到手的衣服与宣传不符,向商家提出退款时被要求改理由,这是市民李女士去年“双十一”期间的网购经历。“网络购物具有特殊性,消费者通过商品的销售页面了解商品的各项功能和参数,商家通过网购平台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理由相信销售页面中的宣传介绍就是销售者对商品功能和参数做出的说明。”维权平台相关负责人认为,从李女士提交的证据看,宣传页上存在商品功能、参数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属于虚假宣传,因此退款请求合理。
承诺限名额优惠也是电商惯用的促销方式。去年“双十一”,市民叶女士抢到一款“前100名享半价优惠”的制氧机,提交订单中也显示“半价红包”,可付款时却被客服告知,优惠活动为购物网站所办,商家不知情,如需购买必须全额付款。维权平台表示,根据相关规定,零售商促销活动的宣传内容应真实、合法、清晰、易懂,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家不知情,消费者可以向第三方平台或者其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投诉。”据此,平台建议叶女士固定好证据,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维权。
今年以来,“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共接到互联网消费投诉247件,主要问题集中在商家不予处理“三包”期内商品质量问题,以商品价格标错拒绝发货,发错商品产生邮费差价,等等。其中,质量类投诉主要是反映购买后商品质量差,或以次充好,购买到假货;广告类主要是反映虚假宣传,实物和商家描述不符,或是使用广告禁用语等;售后服务类主要反映网购电器等大件售后维修难;商标、包装标识类主要反映购买进口商品没有中文标识等。
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尽量选择专业性强、信誉度高的网站购物,如果发现网上价格与实体店相差较大,特别是名牌商品,要谨慎购买。如果不是在知名品牌网站购物,最好先登录工信部网址,查询网站是否有ICP备案信息,同时查询是否有工商“红盾电子标识”。同时,还要留心商家在宣传页中的承诺,下单前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当权益受损时,应及时与商家协商,无法达成意见一致时,要及时向网络平台投诉。若纠纷仍不能协商解决,则需向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维权机构申诉。(朱婕陈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