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句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案件,一对老友合谋毒镖射狗、销售毒肉均被判刑。
苏某和邱某二人是二十年老友。一日,苏某提起自己手头紧,就和邱某商量着怎么弄点钱花,邱某表示自己有一个路子,就是用毒镖射狗,然后出售。实际上,邱某有售毒狗肉而入狱的前科,这次竟和老友一拍即合,两人购买了弓弩及大量毒镖。
去年11月,二人做好分工,每次由苏某开车,邱某用弓弩装上毒镖,找到没人处就射杀狗,狗倒下后,二人就迅速将狗拖上车带走。后由邱某联系买家,做成狗肉进行销售,得到赃款二人平分。当月,二人销售了射杀的毒狗肉共计800余斤。
后茅山、白兔、边城等地村民均有人报警称,自家的狗被偷了,公安部门迅速进行侦查,于当月26日将苏某、邱某二人抓获。今年1月,销售毒镖的张某也被逮捕。
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庭上苏某、邱某及张某认罪,句容法院查明事实后认为,苏某、邱某、张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予以惩处。邱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邱某、苏某、张某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及同案犯的罪行,依法均可从轻处罚。
最终,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一千元;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一千元;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一千元。 (王子旗 范海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