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9月7日上午,镇江丹徒区首例由监察委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院公诉的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镇江奥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伟挪用公款、贪污罪一案,在丹徒法院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伟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张伟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张伟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张伟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二万元,尚未追缴的人民币8631483.08元(其中挪用7981483.08元、贪污650000元),予以继续追缴,发还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通讯员 陈怡 交汇点记者 万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