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记者28日上午从丹阳市科学技术局获悉,丹阳日前制定出台《丹阳市重大科技项目招引的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最高可获支持3000万元。
据了解,“办法”涉及重大创新载体落户扶持、产业联合创新研发总部设立扶持、创新型企业培育奖励、知名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落户及运营奖励、招商单位及个人奖励等8条。其中第三条中的“重大创新载体落户扶持”含金量最高。经丹阳市委、市政府一事一议,丹阳市财政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支持(其中产业技术研究院最高可达6000万元),并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省、市扶持项目。
据悉,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有效期届满或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丹阳将根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修订。(通讯员 孙钧慧 记者 佘记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