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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已有两百余人享受特药待遇 新政策增加了19种药品
2018-08-28 09:25:00  来源:金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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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山网讯 今年镇江市实施新的特药政策,记者昨日获悉,市区上半年已有249人享受医保特药待遇。

  新特药政策比以往增加了19种药品,其中包括治疗肺癌、鼻咽癌等14种恶性疾病的靶向药。据统计,今年1-6月享受特药待遇人员249人,其中职工医保(含离休和伤残)特药待遇人员165人,发生特药费用484.20万元,基金支付351.44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含学生)特药待遇人员为84人,发生特药费用265.54万元,基金支付163.29万元。

  目前我市特药新政策运行平稳,特药全部实行“三定”管理,即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责任医师和定点零售药店,保证药品供应质量。市医保中心预计,2018年下半年市区医保特药待遇享受人数和特药费用还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下一步,市医保中心将继续做好特药待遇证日常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加强工作协调,做好配套服务,进一步提高医保经办服务水平。

  据了解,需使用特药的患者先至镇江市特药定点医疗机构(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及丹阳市人民医院)的指定的特药责任医师处进行用药资格准入、评估等手续,符合特药使用标准的参保人员在医生处填写申请单。然后携带申请特药所需材料到镇江市苏南人才市场人社综合服务大厅审核、办理特药待遇证。参保患者持责任医师处方、特药待遇证及本人医保卡至镇江市存仁堂梦溪药店购买相应特药,即可享受相应特药报销待遇。(吴阿元 单雨婷 沈春来)

标签:待遇;镇江市;医保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