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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落实主体责任 提高管控效率 推进市区扬尘治理
2018-08-24 09:00:00  来源:金山网  作者:方良龙 岳梓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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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日上午,镇江市政府召开市区扬尘治理工作现场会,总结分析前一阶段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情况,部署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齐心协力,多管齐下,坚决打赢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攻坚战,保护好镇江的蓝天白云。

  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中南御景城四期、协信太古城一期两个建筑工地的施工现场。这两家工地都运用了雾炮、道路喷淋、脚手架喷淋、塔吊喷淋等降尘手段和冲洗设备,施工现场做到“五到位一公示”,在技术性降尘和标准化管理方面可圈可点。

  今年以来,镇江市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切实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措施,市区建筑工地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成立了11个专项检查组,对所有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多频次巡查,累计巡查922次(项),约谈企业74家,对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江苏源阳建设有限公司、镇江文祥土石方有限公司等13个单位(项目)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金额54.8万元,另有9家单位正在进行立案处罚程序。推进扬尘硬件达标,市区80%的建筑工地安装了喷雾喷淋降尘设施,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均采取雾炮降尘措施,55个重点管控项目均安装了扬尘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

  就下一步扬尘治理工作,会议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管控效率,每个工地检查频率不低于每月4次。对于扬尘管控排名倒数的建筑工地及责任人,采用集中约谈、文明工地一票否决、信用扣分等手段进行有效约束;长效管控到位,实行新开工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现场开工条件验收制度。对于扬尘长效管控问题较为严重的重点项目,保持每周3次以上的检查巡查频次,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予批准复工;强化执法联动,针对部分扬尘防治不力,且建设单位未履行对施工单位督促责任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通过暂停预销售等手段对其进行约束;完善监督网络,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扬尘监管体系。

  镇江市干道办、丹徒区政府及两家房地产企业作了表态发言。

  镇江市副市长胡宗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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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伟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