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刘女士到丹徒城区派出所领回了被盗的4000元现金。原来刘女士此前在ATM机进行存款操作时,未点“确认”就离开了,她身后一男子随后将钱取走。
15日下午,刘女士拿着4000元现金到银行ATM机上准备存到存折里,因为不熟悉操作流程,没点击“确认”键就离开了ATM机。发现钱没有到账的刘女士第二天赶到银行,经工作人员查看监控,发现刘女士的钱被她身后的一陌生男子取走了。
16日上午刘某报警后,丹徒城区派出所民警王经涛立即赶到银行,见到了心急如焚的刘女士,刘女士说:“这笔钱是用来还房贷的,还请你们帮我把钱追回来!”民警查看了银行的视频监控后,发现刘女士身后的男子在取走四千元钱后,又从自己的衣服口袋里掏出一张银行卡插入ATM机,民警立刻请银行工作人员帮助查询该男子身份信息,经警务平台比对后,锁定了嫌疑人为居住于丹徒新城某小区的男子张某,随后,民警电话联系上了张某。
16日下午,张某来到派出所承认了自己盗取他人遗留在ATM机内现金的违法事实。据张某讲,案发当天,他来到银行取钱,见前面刘某还没等确认就离开了,自己一时贪心,退出操作界面后将钱取走,民警随后在张某家卧室中搜出四千元现金。
目前,张某因涉嫌盗窃已被丹徒警方取保候审。
警方提醒:市民在银行ATM机存取钱时遇到类似捡到银行卡、遗留现金或者前者操作未结束人已离开的情况,要第一时间与银行工作人员联系,主动归还捡到的银行卡或现金,千万不能因一时侥幸贪图便宜,否则便触犯法律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