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镇江加大对涉狗问题整治 携犬进入商场超市是重点之一
2018-08-15 12:01:00  来源:京江晚报  
1
听新闻

  京江晚报讯 烈性犬吓人伤人,小区不文明养狗困扰居民等问题一直都受到市民关注。昨天,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互联网+会客厅”现场演播活动,就狗患治理与文明养犬等话题回答了市民与网友的提问。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警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润州花园、新欣家园、秀山美苑、美林湾小区、红星桃花园小区、大港港南花园等小区,逐一开展了狗患清理整治工作。共收容各类犬只189只,处理烈性犬3只,捕杀烈性狂犬1只,接受群众报警74起,处理涉犬警情35起,制止违反犬类管理规定1500余人次。

  对于市民反映较为强烈的烈性犬吓人伤人问题,警方表示,我市分为重点限养区和一般限养区,重点限养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每处住所只能饲养一只小型观赏犬。重点限养区包括:东从238省道与上隍路交界口起,沿上隍路、金港大道、谏辛公路至沿江公路;南从沿江公路起,沿312国道至戴家门;西从戴家门起,沿戴家门路至长江南岸线;北从润扬大桥南接线起,沿长江南岸线至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的闭合区域,以及丹徒区、镇江新区区域内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设定为重点限养区,其他地区为一般限养区。对于在限养区烈性犬的情况,市民可向警方举报。

  目前,对于有养犬意向的市民,应该持本人身份证(外地群众带上“居住证”)、犬免疫证、犬只照片(用手机拍一张犬的斜侧面全身照,不用把犬只带着),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犬类管理大队去办理。犬管大队电话:88956645。

  警方表示,携犬人每天18时后至次日8时前可将犬挂牌、束链牵领出户,但不得携犬进入广场、市场、商店、饭店、公园、学校、幼儿园、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候车室和其他娱乐服务等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应避开高峰时间携犬乘坐电梯。警方倡议市民要文明养犬,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犬吠扰民、遛犬不牵犬绳等行为干扰他人,及时清理犬粪,保持环境卫生。

  针对市民提出的流浪犬较多、遛犬不牵链等突出问题。犬管部门将对相关工作机制进行了调整:将白天捕犬与夜间巡查隔天交叉进行,晚间重点巡查遛犬不牵链、饲养烈性犬、携犬进入商场超市等违规行为,白天重点捕捉流浪犬。(沈湘伟)

标签:限养;市民;文明养犬
责编:蔡俊宝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