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38岁的江西德兴籍男子陈某,在丹阳某服装厂打工多年。但其因爱玩网游,平日里的工资不够自己花销。某日陈某在微信上认识了网友王某,此后两人就开始专门盯着大型公司盗窃。近日,陈某因犯盗窃罪,被丹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罚金一万元。
检察官告诉记者,陈某在网上认识王某后,互加微信成为朋友。因为都缺钱,两人就商量着“弄点钱花”,并且商定要找大公司下手,因为大公司财物多,不会落空。
2月份的一天晚上,陈某和王某商量,去丹阳某大型科技公司偷电脑。王某踩好点,陈某事先准备好电动三轮车。由于这家公司的一侧围墙靠近河塘,像是天然的一条“护城河”。但是求财心切的两人,居然蹚过这条河塘,从围墙缺口处钻进去。趁着夜色,两人总共偷了台式电脑2台、笔记本电脑6台。
又过了10多天,两人又来到丹阳某大型羽绒生产厂家,将门锁撞开,来回运了两车东西,窃得床上用品48套、被子数十条、台式电脑3台。
随着受害公司报警,两人偷盗案情浮出水面。检方查明,两人两次作案,共计盗窃金额达人民币45000余元。
3月2日,陈某在家人规劝下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检方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法院采纳了检方的意见,作出了上述判决。至于仍然在逃的王某,丹阳警方正在全力追捕。 (崔蛟 朱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