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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确保9月底前完成
2018-08-09 18:43:00  来源:金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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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山网讯 8月初,镇江市公积金中心出台了通知,对今年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从7月1日起开始执行,缴存单位9月底前要调整到位。

  根据通知要求,此次公积金缴存额调整范围为在我市缴存公积金的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及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自愿缴存人员。

  我市在职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相关规定不得突破上一年度职工社平工资三倍,按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社平工资测算,2018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600元;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上年度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我市今年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890元。我市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上限为12%,任何单位不得超比例缴存。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自愿缴存人员缴存基数按上述标准执行,缴存比例为20%。

  据了解,单位经办人员可以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zjgjj.cn)下载《缴存基数调整清册》,按要求填写后即可至本单位汇缴银行办理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手续,确保9月底前调整到位。 (史宏昌 孙媛媛 司马珂)

标签:缴存基数;公积金;公积金缴存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