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因行道树遮挡了商铺的广告牌,丹阳城区一商家趁着夜色擅自将其树枝裁锯。日前,这一损绿、毁绿行为被园林部门要求赔偿500元。
近日,丹阳园林部门在日常巡查中两次发现,新民路一家商铺门前的行道树先后两次被人被野蛮截锯部分树枝。调阅该路段监控后发现,树木正对面的商家趁夜色野蛮截锯的。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及《江苏省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园林部门要求商家缴纳对树木造成损坏的赔偿款500元。 (记者 佘记其 通讯员 韦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