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日前,扬中市出台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和孤儿等对象保障标准调整文件,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生活水平。
从7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55元提高至710元,增长8.4%;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至865元,增长8.1%;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2000元提高至2200元,增长10%;散居孤儿养育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至1650元,增长10%。(方超 孙薇 徐心俊)